双面苹果
来源:中国企业报
双面苹果
(上接第二十一版)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苹果应用商店确实存在盗版侵权嫌疑,但尚需相关部门确认后才能做出最终判断。”王国华、郑金泰和刘晓庆均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苹果公司侵权证据确凿,对胜诉充满信心。”
“如果胜诉以后苹果公司仍然拒绝赔偿,可以拿它在国内的专利强行执行。”王国华补充说。
张诚则认为,对于涉及侵权的产品,苹果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在线商店每天都会上传海量的内容,他们不可能逐一审查。而且部分上传者具有一定的反审查能力,通过变相修改上传名称躲避审查。苹果在线商店看到的只是一个名字,具体的内容是什么,根本无从查起。
处理诉讼没有诚意
“他们说事情需要苹果美国总部派律师处理,让我们耐心等待,到目前为止,苹果公司一直没有任何消息。”王国华告诉记者,3月15日,他陪同贝志诚前往苹果中国公司交涉,被前台兜了近一个小时的圈子,最终也没有得到苹果公司的正面回复。
历次和苹果公司的沟通都是通过代理律师或者苹果北京这样的办事处,王国华认为,严格意义上来讲都不能算是代表苹果公司的回复。
朱金泰尤其对苹果处理问题的态度不满,他说,几次沟通和联系,都看不出苹果公司的诚意,一定要讨个说法。孙相元证实,苹果公司的回复总要等上一两个星期,每次都是悄悄地删除相关的作品和程序,对于赔偿的问题只字不提。
刘晓庆也表示,通过诉诸法律,希望苹果公司真正地直面这个事实,承担自己的责任。
其实,苹果公司也并非一直回避,在就此事回复媒体的一封邮件中,苹果公司声称,“作为一个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我们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我们接到投诉时,我们都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
资料显示,2011年,苹果公司仅在美国就获得676项专利,这一数字还不包括全球其它国家的授权。苹果公司在自己的专利保护上一直不遗余力,有消息说,苹果公司与三星、摩托罗拉移动和HTC等公司的专利诉讼,至少花费了数十亿美元。
难怪乔布斯会说,没有知识产权,就没有苹果公司。
张诚并不赞同苹果公司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说法。他说,正是苹果在线商店的封闭模式才使得数字版权的实现变得更具操作性。以音乐为例,之前的音乐都是可以在网上免费下载的,苹果的iTunes推出之后,才真正让数字音乐在网上实现了收费和盈利。
现实的状况却是,苹果正在越来越多在侵权诉讼中成为被告。且不说上述作家和视频网站对苹果公司在线商店非法内容的起诉,也不说深圳唯冠对于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的案子,苹果公司在全球的类似纠纷也不在少数。
2006年,苹果公司接连5次被新加坡创新科技公司起诉,被迫公开承诺支付1亿美元的“一次性专利授权费”;2007年,思科系统向美国联邦法院状告苹果公司侵犯自己的“iPhone”商标,苹果公司最终与之协议共同拥有这一商标;2009年,诺基亚控告苹果公司侵权,后者最终支付前者一笔一次性费用和后续版权使用费,可能将超过10亿美元。
有分析人士指出,“苹果公司的专利政策已经出现问题,如果不及时反思自己接二连三被诉侵权的本质,依靠专利起家的苹果最终也可以毁在专利的问题上。”不过,苹果公司素来以知识产权为人所知,如今却不断出现侵犯他人专利的迹象,显然不是一家久负盛名的大企业应该表现的行为。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苹果公司在处理侵权诉讼事件中没有诚意,长此以往,代表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正面形象很有可能毁于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