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官员的尺度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袁岳
批评官员的尺度
刘易斯著、何帆译的《批评官员的尺度》一书,很值得一读。这本书的描述方法是以警察局长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为核心,展开在美国社会生活中言论自由尤其是批评政府自由的司法历程与政治历程,让我们一窥从美国宪法到美国现实政治生活中,言论自由发展的路线。
最近温家宝总理在讲到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政府”(据2月1日《人民日报》)。但是一些具体的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在面对群众批评时候,抗拒与回避的心理还是很强。政府部门乃公共事务管理部门,是公共资源的支配部门,是公共收支的掌控部门,理应受到更加严格的监控。也因为公共部门拥有公权力,因此,更应经受公众近乎严苛的要求与质疑,而且一旦面临这样的质疑不是压制与遮盖,而是要努力证明自己的实际情形。我国政务公开化的进程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政务公开化的本意不只有让民众知道政府信息的一面,还有听计于民尊重民众参与权的意思,更有接受民众评断改善社会治理的意涵。今天政务网络与微博、时政专栏、法案公开听取意见、政府投诉热线、民意评价政府等机制的发展,让民众批评政府、公共政策尤其是某些借公权之名行私利之实的机构行为与官员行为受到更多监督与制约。不少公务员感慨,现在做政府工作也很难,也很容易被骂,吃力不讨好是经常的。但是今天我们对于政府批评的发展还有更大的空间,尤其在涉及民众个人、公司的任何行政决定应当公开,公共批评的事前审查减少,对于公众与舆论批评的不足部分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面对公众与舆论批评时公权力部门应承担倒置的举证责任方面需要迈开更大的步伐。在这方面,我们也还可以引述在《批评官员的尺度》一书中出现过的汉德法官的引言:“正确结论来自多元化的声音,而不是权威的选择。对于许多人来说,这一看法现在和将来都是无稽之谈,然而我们却把它当做决定命运的赌注”。那么我们的社会中,有多少人把这当做是无稽之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