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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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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税起征点被指偏低专家建议两三年调一次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中国个税起征点被指偏低专家建议两三年调一次

新闻事实: 外围经济不振,扩大内需发力,近日,有关提高居民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的讨论再次成为焦点。随着近年来我国税收的稳步增长,结构性减税、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很多专家建议重新制定关乎民众收入的个税起征点标准。 去年9月实施的新个税修正案将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在新的方案执行之后,原来工薪阶层有28%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现在显著减少了7%,全国大约有2000多万人。尽管如此,在一些专家看来,随着物价的上涨,目前个税的起征标准仍然偏低。

热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主任陈佳贵:个税改革今后有可能按照家庭征收、综合征收或者降低税率等方向发展。现在按照一个人一个人地征收个税,也存在弊病,比如一个家庭一人挣钱多,可是妻子和孩子没有工作,负担也很大,缴的税也多,而按家庭征税,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中国当前社会管理的条件、信息系统条件都还不允许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比如,农村孩子考到城市然后参加工作,从道德上来讲,挣的钱需要养老家父母,但从法律上讲,他们却不是一个家庭,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到底是该扣除还是不该扣除,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如果依然要扣税,对于一些有父母要养的、有困难亲戚的、有兄弟姐妹要资助的人来说,是一种很大的负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个税起征点并不是越高越好。个税改革的方向应是走向综合后的超额累进,优化再分配抽肥补瘦,考虑物价波动因素,按家庭赡养负担区别对待。如果能够优化个税的话,以后应该考虑有一个常规的制度设计,每隔3年随物价调整一次,如果觉得3年长了每隔两年行不行,也是可以讨论的。许善达也认为,个税不必要规定具体的起征点,它应随着CPI的变化动态调整,并且与CPI挂钩。应该搞一个参照CPI因素的公式,而个税起征点提高标准是CPI涨幅的2倍左右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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