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保芳建议,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国资委加强引导,推进国企与民企的密切合作。国企拥有资金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民企拥有制造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在光伏领域实现国企和民企整个产业链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光伏企业抱团求助寄望内需拉动解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玮英
光伏企业抱团求助寄望内需拉动解困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要制止太阳能等产业盲目扩张,这在光伏领域中引起不小波澜,这是否意味着太阳能发展将降速呢?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解读称,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出的制止太阳能、风电等产业盲目扩张,主要是针对光伏玻璃、风电等设备制造业而言,并不是指国内太阳能和风电的发展会减速,相反非化石能源的应用将会加速发展,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
为此,光伏界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希望国家从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光伏企业走出低迷。
助推“国民”合作
光伏产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依靠民营企业力量走向国际,并具有强劲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也是一个新型的民族产业。
实践表明,中国光伏行业已经发展成为在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新型产业,不仅有大量出口,而且会有广泛合作。
2011年以来,国内市场的快速启动对下游光伏系统和电站投资的利好比较显著,但对民企而言,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全国人大代表、晶龙集团董事长靳保芳分析说,因为国内光伏电站资源大部分掌握在国有发电大型集团手中,民营资本进入难度较大。目前,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已经引起国企的高度关注,一些国企已经到光伏行业“试水”。
为了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靳保芳建议,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国资委加强引导,推进国企与民企的密切合作。国企拥有资金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民企拥有制造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管理优势,在光伏领域实现国企和民企整个产业链的强强联合,做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政府对已经形成完整产业链条、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大型优势光伏企业给予重点保护和支持。”靳保芳说。
“信贷支持很关键。”靳保芳说,现在银行对光伏企业的贷款政策都是收紧的,且利率偏高,光伏企业都面临着资金压力。他建议有关部委、部门牵头组织各大银行,深入大型光伏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信贷实行“一企一策”,对于经营活力强、负债率低的大型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放宽贷款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授信规模,实行优惠的利率政策。行业情况再差,也有好企业,应区别对待。
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也在今年两会上提出,鼓励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和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为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西部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尤其是针对当前光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困难,刘汉元建议国家统筹制定金融扶持政策,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市场积极参与和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积极搭建项目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对接平台,鼓励金融资本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增加信贷品种、拓展担保方式、研发更多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针对光伏产业等清洁能源的资金成本,调动、鼓励、引导各方资本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进行长期投入,进一步健全光伏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国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
同时,“对重大科研和技改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使企业在困难时期有一定资金进行科技创新,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拉低整个行业的制造成本。”靳保芳表示。
加快出台行业标准
2011年光伏标杆电价政策出台,国内市场随之启动,预计今年国内应用市场将是最大的“亮点”。
“我们国家的光伏行业标准化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靳保芳称,目前,我国已经正式出台的光伏国家标准已有数十项,但整个产业的标准规范缺失仍超过80%。“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光伏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丧失了某个方面的话语权。对此,应当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进一步加快国家光伏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做好政策引导。”
表达同样观点的还有刘汉元。他认为,多年来风电领域标准滞后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在光伏发电领域可能将再次重现。
为此,“可以结合目前行业发展的实际阶段和总体需求,在若干关键技术上开展试点、示范性研究工作,如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安排了专项科研项目《光伏并网发电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涉及光伏并网发电国家标准14项、行业标准10项。”刘汉元表示,通过在初期执行引导性的推荐标准和框架标准,逐步推动其发展成熟,并形成固化标准,由此加快光伏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刘汉元建议,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作为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题、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有效措施,已被世界上多个国家采用。
我国早在2007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规定了2010年和2020年电网及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占比,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如何落实上述配额,一直没有实施细则出台。因此,刘汉元建议尽快完善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并明确规定各地电网企业的配额不得低于一定比例,对不能完成配额的地方政府、电网企业进行一定的约束和惩罚,以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广阔的用电终端市场。
“当然,管理办法还需要考虑与原有固定上网电价的兼容性,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原上网电价。”刘汉元表示,考虑不同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差异,除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配额进行动态调整外,还必须对其构成进行配额细分,比如在可再生能源电力不低于8%的规划比例中,明确光伏发电不低于3%、风电不低于3%,从而避免配额对象为了完成配额而倾向性地选择低成本可再生能源电力,造成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畸形发展。
事实上,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提速国内市场的开启。靳保芳说,启动国内市场就是拉动内需,这是拯救中国光伏产业的一个重要出路。国家已经制定了光伏补贴标准为1元/度电,一些省份也制定了地方补贴标准,但制约光伏发电的关键环节是并网,只有并网才能进入市场。他希望国家有关部委加快上网电价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国家出资或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光伏电站。同时,大规模普及光电一体化工程,让光伏发电普及化、民用化,对光伏企业给予“订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