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9版:第二单元:民间借贷之痛·吴英悬疑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9版            第二单元:民间借贷之痛·吴英悬疑
 

2012年3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前,我国民间借贷规模高达万亿元以上。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却面临着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准入门槛、没有合适的运营规范,极易造成民间借贷无序发展,引发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

银行超市化或可破解民间借贷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许意强

银行超市化或可破解民间借贷

“借钱还不了,就拉去枪毙、就要判死刑,那中国有多少人要判死刑。这样一来,银行就没有风险。政府解决民间借贷问题的关键不是堵,而是要疏”。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李立新在与《中国企业报》记者谈到“吴英案”时坦言,吴英案这件事情搞得比较大,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从企业的角度和老百姓的角度来说,“她这个人不应该判死刑”。

杀了吴英也无济于事

“为什么呢?我向你借钱,我还不了,可以以后慢慢还。实在还不了,你可以抓我去坐牢,但到不了判处死刑这个程度。如果借了钱还不了,就是要判死刑,那中国有多少人要判死刑。银行有多少不良贷款,如果有不良贷款就代表你还不了钱了,是不是就可以抓起来枪毙掉?”李立新颇为不解地说,“吴英案搞的有点过。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拉出去枪毙,而是政府要疏与堵相结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在谈到吴英案时也认为,“判吴英死刑无疑是量刑过重,杀了她对于解决问题无济于事。一个小女孩能借到那么多资金是很有问题的,还钱遇到困难,一种是偿还能力有问题,一种是诈骗,这是两个性质。”

当前,我国民间借贷规模高达万亿元以上。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却面临着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准入门槛、没有合适的运营规范,极易造成民间借贷无序发展,引发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

让民间借贷阳光化

在谈到吴英案带来的一些启示时,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副省长毛光烈称,“应该把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拿到地面上来。”毛光烈也坦言,“当前浙江的民间资金已经积累到最好水平,但确实存在民间资金与消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对于近年来发生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民间借贷”问题,李立新认为,“关键是国家没有放开金融市场。如果放开,银行就像超市一样,那么民间借贷的问题就不会发生。”

要解决当前民间借贷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李立新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短期来看,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的民间借贷在阳光化、规范化运作,就跟银行借钱一样。”

就在今年两会上,针对吴英案造成的巨大社会影响,李立新专门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民间借贷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建议》。在提案中,李立新指出,“近年来,民间投资并未获得充分平等的市场准入和完全公平的服务待遇,存在着‘铁门’、‘弹簧门’、‘玻璃门’等现象,建议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限制。同时,打击集资诈骗、金融掮客、高利贷等违法行为,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

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

当前,尽管我国企业在市场上的融资渠道不少,比如发债、IPO融资、信托以及股权融资等,但是这些模式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仍存在着“门槛较高”的问题,始终隔着一堵墙。

对此,李立新直言,“开放金融市场,开银行就像开超市,就没有融资难的问题,只要登个记就可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就可以解决。”同时,降低进入金融机构的门槛,让更多企业、民间资本和实业资本进来,促使金融市场更快、更健康地发展。

要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李立新认为,“最终是要实现利率市场化。为什么中小企业融资难,借不到钱,大企业能借到,因为银行不愿意放给中小企业,风险大、成本高。如果成本高、给银行的回报高,银行也愿意放贷,所以要利率市场化。”

李立新说,目前利率没有市场化,现在的通胀是5%—6%,老百姓把钱存到银行利率是3%—4%,不但没有升值保值,反而出现了贬值。我们说执政为民,就应该改革金融体制,进行金融创新。

实际上,民间借贷也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体现。李立新认为,利率市场化可以让所有人受益。双方在协商中,根据综合因素得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利率水平。但现实是,现在如果把钱存到银行,一年存款利率3%—4%,但通胀就5个点,这与我们的理念不符。因此,金融体制改革、利率市场化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没有实行利率市场化,就造成了不平等的竞争。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富霞农业种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富霞建议,商业银行应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由政府出面优先推荐一批经营良好、成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取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同时,对于符合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支持其发行短期债券,比如地方流通性债券。适度放开民间金融市场,鼓励民间开展合法金融业务。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