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期待体制机制创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郭志明许意强
民间金融期待体制机制创新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数据显示,大部分民企因规模、盈利能力等被银行拒之门外。同时,全国工商联调查数据指出,规模以下企业的90%、小微企业的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
过去三年,近70%的中小型企业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甚至通过高利贷等方式进行融资。浙江等中小企业集中的省份,依靠民间借贷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达到80%,温州市几乎全民参与民间借贷,央行温州支行2011年7月公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市89%的家庭和59.67%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规模高达1100亿元。
从制度层面解决融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近年来一直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本次两会上,他再次递交提案,呼吁通过改革和创新,从制度层面缓解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两会”上再建言:加快民间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刘汉元分析指出,民营经济在各项资源的配置上,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尤其融资难问题,使得民企长期以来无法获得稳定、持续、长久的金融支持,融资难是困扰民企发展的最大难题。
刘汉元说,由于民间借贷存在政府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明、风险不可控等诸多问题,资金从家庭个人通过层层借贷,逐步汇集贷出,这种最初拥有者实际上无法掌控资金去向、资金安全的借贷模式,严重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虽然去年国家出台了系列扶持民营企业尤其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配套政策,但从实际情况看,银行信贷资金流向并没有太多改变。数据显示,近三年来中小企业占银行信贷总额的比例不到15%,民营企业生存空间因融资难而变得更狭窄,在国家资源配置中的弱势地位不断延续,与其经济贡献不成比例、不相匹配。
为此,刘汉元建议,应加快民间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减少民营信贷机构发展限制。
刘汉元说,应尽快完善并出台《放贷人条例》。我国央行虽然早在2008年就着手起草了《放贷人条例》,试图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规范民间借贷,将所谓的“地下钱庄”阳光化,但历经前后4次修改,《放贷人条例》依然未能通过,民间借贷依旧无序运转,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并出台《放贷人条例》,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保障有资金者的放贷权利,使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得以确认。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个体放贷人更具灵活性,效率非常高,能最大限度满足各种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同时要降低民营信贷机构成立门槛。目前申办、成立民营信贷机构的手续较为繁琐,必须先到县级金融办审批,然后逐级申请直到取得省级金融办核发“融资性机构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加上其他一些限制性条款,这对一些民间借贷人和借贷机构来说周期太长、限制过多、门槛较高。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刘迎霞则提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六点建议:第一,转变僵化观念,细化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第二,建立“政企银”沟通联系机制,搭建“银企”融资桥梁。第三,税收“一减到底”,引导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第四,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支持涉及中小微企业订单的项目融资。第五,加强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资本的投入,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化监管,不受总量控制。第六,引导投资基金进入小微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升级转型。
警方介入民间借贷监管
一方面,政府建立梯形金融服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难问题。另一方面警方、法院要介入财务公司运营,进行指导和规范。
“在香港,高利贷问题也发生过,需要通过法律来判断。目前,香港的财务公司,与法院、警方都有密切联系,有整套的指导和规范体系。”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银香港助理总裁朱燕来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香港是如何管理和规范民间借贷时”问题作上述解答。
财务公司是对银行系统的补充。朱燕来坦言,“在海外,财务公司的经营存在很多问题,也处在成长过程中。”为保障财务公司的健康运行机制,香港的财务公司与法院、警方都有密切联系。
对于承担存款的金融机构是受香港金融管理局,拥有银行整体监督系统的监管和指导。由于财务公司是自有资金运营,在香港警方指导与规范下发展。“对于财务公司的监管主要在警方,从发展角度看,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配套体系”。
“内地出现的民间借贷,问题在于金融体系是不是形成了。开会的时候,很多委员也提到,现在大银行服务大企业,就能吃饱。尽管,大银行也有县级以下机构和分支行,但他们的贷款审批权限是上收的”。朱燕来指出,中小企业的特点是对资金需要急、时间短,但现有银行的贷款要层层审批,很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对资金的急需。
在谈到国外、香港特别行政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问题的做法,朱燕来透露,“在金融风暴期间市场发生动荡时,香港特区政府就介入小微企业发展的,一般来说会提供一笔资金,通过银行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小微企业进行贴息扶持。一方面小微企业的发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银行承担的风险也比较小”。
对于当前内地存在的中小微融资难问题,朱燕来建议,“应该逐步形成梯形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大银行主要客户是大企业,中小银行主要客户就是中小企业。财务公司主要解决小微企业和一些急需、临时贷款需求。最终通过不同的体系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