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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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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保障房的产权,地方政府可以以未来出租保障房的收入来偿还投资者。如此,保障房的融资难题就可以破解。

保障房也遇融资难题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郭志明鹿娟

保障房也遇融资难题

究竟是“市长的”还是“市场的”?抑或是“市长管理下的市场的”?保障房建设融资难题正面临着这样的路线抉择。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记者会时表示,应该动员全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资本市场、民营投资者投资于保障房建设。

他说,投资者可以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保障房的产权,地方政府可以以未来出租保障房的收入来偿还投资者。如此,保障房的融资难题就可以破解。

资金难题

2012年保障房开工目标从去年的1000万套缩减至700万套,竣工量500万套,折射出保障房建设更趋于理性。但据估算,加上2011年结转的续建项目,今年保障房在建工程量将达1800万套,资金需求在2.5万亿元左右。

事实上,资金瓶颈一直是困扰保障房建设的难题。面对今年依然严峻的保障房建设形势,资金话题频频被提及。

对此,李稻葵认为,保障房是政府的资产,而不是开支。政府要从固有的建保障房是花钱的观念,转变为保障房是政府为未来的财政收入营造坚实基础的投资行为。

随着大量保障房建成入住,后期管理问题也将愈发突出。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田在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指出,与保障房建设相比,其后期管理、维护和运行更加重要,资金需求量也更大,应加紧研究后期运营管理资金筹措机制。

田在玮指出,根据国外的经验,保障房后期的管理、维护和运行中的费用大约是建设时的两倍左右,大量的资金如何解决和筹措,后续资金用什么形式进行匹配,应提到议事日程加紧研究。他表示,在后期保障性住房的运行管理中,无论是水电、气热还是邮电储蓄等等各种配套,都需要企业进行运营管理,费用落实也主要由企业支出,尤其是后期的物业管理。如果不从机制、体制和资金上落实到位,可能会形成新的瓶颈。究竟是用市场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还是用政府的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应该尽快拿出一个好的办法。

成功案例

在“市长”与“市场”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正在成为一种有益探索。

据辽宁省铁岭市委和市政府介绍,铁岭市积极探索棚改和住房保障新路,采取“政府出政策、回迁减负担、居住得实惠”的市场化棚改新举措,全面执行配套费减免等棚改政策,支持企业加快棚改新居建设,减轻了财政负担。

铁岭市绩益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春燕告诉记者,2009年以来,在铁岭市委、市政府棚改政策支持下,公司共拆除沙子沟棚户房12万多平方米,涉及1300多户、近6000名居民,其中残疾户、困难户占三成多;在执行“拆一还一”政策基础上,还对各类困难户进行救济,减轻回迁负担,原房不足10平方米的都补到35平方米以上,拆迁中没有一户上访。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胡刚告诉记者,辽宁坚持执行各项棚改政策推进住房保障,全省已累计拆迁棚户房1768.4万平方米,155.2万名老棚户获得住房保障。

铁岭市绩益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翟铁生告诉记者,沙子沟改造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归功于政府棚改政策的支持。公司在去年初开工建设,最快时曾在短短3周内动迁了700户居民。虽然没有财政资金的投入,但是市政府有关部门全力协调落实配套费减免等相关棚改政策,保障棚改资金不受影响。

亟待立法

巧合的是,在3月7日举行的记者会上,有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地提到为保障性住房加快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杨超说,保障房的建设是一个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工程非常大,涉及的面很宽、政策性很强,涉及的资金很多、周期非常长,涉及亿万人的利益。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尤其突出。从去年开始,全国各地都在大规模推进保障房的建设,而在保障房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环节中还涉及很多问题,包括顶层设计的问题。

他呼吁政府加快保障房的立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使保障房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且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统一,真正推动保障房建设进入到法律的轨道,确保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使老百姓真正满意,得到实惠。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表示,保障房建设要从一个体系上构思,把具体事想清楚,形成制度、办法、规章,实践两三年,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基本住房保障法”。

他建议,国家建立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居民基本住房保障总局,各省市建设本地本省的居民基本住房保障局,专门负责管理这个事,研究国际的经验和本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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