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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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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小微企业支持需做好“加减法”——四十一评发展实体经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任东晓

政府对小微企业支持需做好“加减法”

虽已立春多时,小微企业这个需要重点关注的群体,却仍处在雪虐风饕之中。

温州不靖、鄂市多伤,欧债余波又迟迟未见消停。为了医疗小微企业创伤,解决成本攀升、需求萎缩、融资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已迫在眉睫。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温总理的讲话为支持小微企业做好“加减法”提出明确的要求。

减税负是小微企业长期呼吁的话题。去年11月1日起,我国政府8年来首次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但部分小微企业仍反映,每年缴税总额甚至高于净利润,而且个别税种设置不合理,存在重复征收现象。另外,缴费项目依旧过多,粗略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就有18个,收费项目达69个大类。

近日,湖北省地税局将营业税起征点从月营业额5000元提至起征点门槛上限2万元,免除纳税金额占小微企业全部税负六成左右,该做法也许并不适用于其他各省,但是地方政府为小微企业减负的精神值得借鉴。小微企业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一般个体户,如果收税少一些,发展顺畅一些,规模就有继续扩大的可能,反之,企业将是原地踏步乃至退后。

减融资成本是另一个开刀点。虽然近几年我国的信贷政策一直在向小微企业倾斜,小微企业的信贷总量占比持续上升,信贷增速亦高于同期大中型企业,但是并没有带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应降低。去年年末银行上演的高息揽储大战所增加的成本绝大多数由小微企业买单。其实不仅仅是在年关,就算在平时或是宽松的货币政策下,小微企业遭受融资“剥削”的程度均要比大中型企业严重。

这改革第二步就是做好“加”法,即完善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加大资金援助力度,从而优化企业的生存环境。

首先要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为小微企业拓展多种融资渠道。据银监会测算,我国银行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仅为20%,几乎没有微型企业。最近,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指出发展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是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借鉴西方金融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监管部门应积极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建立大规模的微型信贷网络,大力发展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微型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化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其次,政府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援助力度。早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就建立了小微企业资金援助制度,政府用财政资金通过私人金融中介机构,或建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直接提供少量的优惠贷款援助,主要是解决小微企业获得长期贷款困难的问题。

这对于我国发展小微企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出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不能仅考虑短期财政支出的“小账”,还要考虑社保支出、社会稳定、长期经济发展的“大账”。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在财政收入的“大账”上该减一减,把减去的一部分加到小微企业上,这是从社会稳定这个“大账”上着眼的。政府对小微企业做好加减法工作,该加则加,该减则减,把支持小微企业的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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