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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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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同与不同

9年之后,吴英成为和孙大午一样被舆论关注和“拯救”的人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马铭

9年之后,吴英成为和孙大午一样被舆论关注和“拯救”的人物“孙吴”同与不同

2003年夏天,在中国媒体和经济界关注身陷囹圄的孙大午之时,22岁的吴英在东阳市新开了一家“贵族美容美体沙龙”。这个年轻女孩高人一筹的投资眼光和经营能力正逐渐表现出来。

9年之后,吴英成为和孙大午一样被舆论关注和“拯救”的人物。

在孙大午被羁押的2003年,网络媒体还不似这般普及,微博更是闻所未闻。关于拯救孙大午的声音,多是来自纸媒和电视。纵然如此,舆论也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声势,孙大午也由河北著名企业家变成了中国著名企业家,直到今天,孙大午俨然成了“被逼非法生存的无辜企业家”的代名词———内里的关键涵义是:民间融资之难。

在孙大午被羁押的5个多月里,整个社会对于民营经济融资问题的讨论已经达到了白热化。2003年11月,孙大午安全回到大午集团,然而对民间融资问题的讨论并未就此平息。媒体和学术界的热情关注将这场讨论推至所能够达到的范围。在道德和法律之间,人们“罕见地”都站到了孙大午一方。

随着与其“同类”的企业家不断“出事”,公众对于孙大午的同情已经转为欣慰的唏嘘。

即便从今天看来,孙大午都是个“特例”。因为在他之前,沈太孚因民间融资被枪毙,陈远豪从2000年就被羁押,肖安宁被重判收监,张长法虽然同样只是判三缓四,企业却已被廉价拍卖。在今天可以找到的描述中,以上四人名字前都被冠以“各自地域+孙大午”的称谓,孙大午这个名字俨然成了“非法集资罪”的代用称谓。

这种待遇似乎是因为孙大午“更加幸运”,因为“他活着走出了看守所,回到大午城”。

然而,吴英的出现,却没有令她被叫做“浙江孙大午”。

虽然是“非法集资”的罪名,但是内里大相径庭。

“我和她不同,她是高利贷,我不是,我的利息比银行利率还低,而且我完全可以偿还。”这是孙大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明确的观点。

案情大不同,却被归为一例,原因何在?在于吴英和孙大午面对的民间融资环境,虽相差9年,但“相貌未改”。

2007年3月,孙大午曾发表《民间金融的三个路径》一文,阐述心中理想的民间融资途径。在这篇文章中,孙大午提出“放小、拆大、民营化,建议出台《乡村创业促进法》,创办农村经济合作社三个方法,以期改善目前的民间融资困境”。

“中国民间不乏信用和道德,也不乏尤努斯式的智慧和探索,缺乏的是良好的金融环境。”孙大午说。

即便到今天,孙大午的大午集团也很难通过银行正常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

“对相关法律应进行调整,为民间融资合法化留下空间。”这是微博上大多数人的声音。

这也是孙大午们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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