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税主义:中国企业税负清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郭志明
重税主义:中国企业税负清单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一则重磅财税新闻被各大门户网站挂在首页———继上海之后,北京、深圳、江苏、天津、重庆五省市已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参与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申请。北京已经确定7月1日开始实施改革。
“改革提速了,比原来设想早了两三年。”2月25日,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天永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不管企业盈利与否都要征收的营业税是税制改革呼声最强的部分,业内原来预计会在“十二五”末期完成,但现在看来,情况比预想的乐观得多。
“营改增”只是中国庞大财税体制改革的一小步。信孚研究院研究员童大焕认为,重税主义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头号敌人,如果不下决心降低总体宏观税负,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设想很可能会落空。
19种税和若干种费
中国企业面临着多少种税费?
河北省某医药公司财务总监王黎告诉记者:“企业销售货物至少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该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还需缴消费税,如果有兼营营业税劳务还得缴营业税。上述三种税,只要缴了任何一种,就还得缴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此外,王黎还告诉记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货物要签合同、建资金账簿等,要缴纳印花税;公司使用小汽车,要缴纳车船税;公司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土地等,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转让不动产及土地使用权业务的,需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公司经营会有所得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工资人员,公司可能还要为他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上述19种税构成中国现行法定税种。
然而,“税”只是硬币的一面,硬币的另一面则是层出不穷的“费”。
“各级政府三令五申要减轻企业负担,但是仍然有个别地区的个别职能单位并未理解政府此举的意义。”在近期召开的浙江“两会”上,浙江省人大代表卢康向浙江代省长夏宝龙反映一些部门利用“打擦边球”收取不合理费用等问题。
卢康通过走访多家中小微企业,深入了解了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他说,有些税务部门强制要求更换图章,且要求在指定地方制作,但事实却是在其指定的地方制作图章收取600元一枚的费用,而市场价却仅为30元。
全国政协委员王超斌曾经对重庆、四川、江苏、安徽四个省市房地产项目成本的构成以及房地产、建筑两个产业各项税费对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进行了调查,发现各地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除了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外,还要收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等多达50余项费用,涉及25个部门,总计占房价的15%—20%。地方政府的乱收费已经成为高房价的重要原因。(下转第十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