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出局PE业
国家发改委新规:5亿元以上基金单个投资人最低出资额千万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金玲
国家发改委新规:5亿元以上基金单个投资人最低出资额千万元中小投资者出局PE业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将强制性提高PE/VC单个投资者的资金门槛,要求规模在5亿元以上基金的单个投资人最低出资额为1000万元,而这也是发改委首次规定PE出资额下限。
国家发改委一纸新规,或为火热的PE降温:一些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民间资本将被挡在PE投资的大门外。
业内人士分析,下限标准一旦从“建议”升级到“强制”,那么PE/VC的传统募资渠道将会受冲击,或许将对整个PE/VC行业带来一轮洗牌。
封堵非法集资
2011年12月8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业内称之为“第一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规范”。
《通知》出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监管股权投资企业的募资方式和募资对象,防范其以不规范方式和向不合格投资者募资导致乱集资的社会风险。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股权投资基金募资相关调研结果,2011年以来,共有1059只合伙制基金发生非法集资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4月,天津市宣布“活立木”合伙人被批捕后,该案投资人逐渐自发成立管理委员会,截至今年1月初,已确认有60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据了解,该基金号称是一个碳交易基金,掌握东北一片森林的开发权益。
“还有南阳非法集资聚众事件,非法集资在民间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众所周知,投资人散户居多,而国家出台这个规范就是为切实堵塞非法集资漏洞、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按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中关于投资者人数规范运作。”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则认为,这一政策出台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近年来,国内个别地区在以有限合伙形式对VC/PE基金进行登记时,出现了不少虚假注资的现象;二、出资人向VC/PE机构承诺出资金额分三期到账,如果出资门槛太低,首期到位就会很少,机构的投资能力也就很小;三、如果出资门槛太低,产业投资基金无法发挥应有的对产业的推动作用。
中小LP出局?
发改委曾召集多位PE/VC负责人沟通及征询意见。而在实际的操作中,PE/VC单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额或被强制提高。有分析认为,一些中小投资者可能因此不得不退出PE/VC市场。甚至引发了PE行业面临洗牌的猜测。
从深圳来看,目前各创投基金对LP设置的门槛参差不齐,100万元至1000万元都有,最高达3000万元。深圳创投中有限合伙基金的出资人中,出资人总数、个人投资者所占比例超过一半。
据媒体报道,有三位接近发改委PE备案人士透露,该政策的出台,或直接导致对LP洗牌。未来将以机构出资人为主,散户出资人将淡出。其中一位人士测算,“按照一般的风险承受能力来算,必须是投资PE为主长期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其总值达到5000万以上的机构或个人,才能够在单个PE基金投资上出资1000万元。除了机构投资人以外,超富裕人群具备上述资产实力要求的非常少”。
“总体上说,这对于浙江的一些出资人倒不是什么很高的门槛,应该影响不大。”来自深圳LP的高先生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短期内,无影响。”并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业内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有很多机构在募资时单个投资人投资门槛低于1000万元,或是由采取设立“壳公司”的方式将资金捆绑注入上层基金以减少LP的人数,比如少数第三方理财机构先设立一家投资公司向客户募集资金,再以该公司作为单一出资人向PE/VC基金注资,以此来压缩LP的数量。
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全球经济不景气,大量民间闲散资金大多将投资阵地转向了民间借贷和银行委托理财产品等领域,中国创投确实面临募资压力。有观点认为,设定1000万元门槛确实也将挡住一些个人出资人进入PE的脚步。
优胜劣汰调整期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2012年中国PE将进入优胜劣汰的深度调整期。
近期来自ChinaVenture投中集团和清科集团的数据显示,2012年1月,VC和PE无论在数量还是在金额上都创下了新低。相关机构分析认为,自去年8月开始,中国VC/PE投资活跃度即呈现下滑态势,市场投资氛围已趋谨慎。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京津及华北大区总经理刘纲认为,今年将会面临着开始洗牌的阶段,就是VC和PE,这个对于一些具有比较好的业绩、良好的团队和品牌,但是对于已有规模和实力的VC/PE肯定是有利的。
刘纲同时认为,企业对上市的估值预期以及企业对融资的估值预期,应该是有一个下降,所以说在低潮的时候,相反可能是投资的好的时机。
千万投资门槛的出台,或将PE/VC行业在推出全国统一监管方面又将更进一步。
“随着发改委下发一系列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文件并召开会议解读相关规定,可以看出2012年PE行业监管收紧已经成为必然趋势。”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傅喆认为,2012年应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生死攸关”之年,行业监管力度加强,但机构或可借此机会修正自身快速发展下忽视的规范运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