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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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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中国再遇商标劫

来源:中国企业报  

苹果中国再遇商标劫

(上接第二十六版)

在国美电器航天桥店,《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苹果的iPad没有货,国美电器内部最近已经开始下架了。”对于下架原因,上述工作人员透露,“iPad3预计3月10日就上市了,所以提前处理吧。”随后,《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国美电器大望桥等多家门店获知,“苹果iPad没货。”

目前,上海、北京等地的工商部门已经开始对苹果“i-Pad”商标侵权一事展开了市场行动,石家庄则直接开始要求商家下架苹果的侵权商品,并对部门商品采取了查扣。石家庄的一些电子产品商家透露,“前期工商所已经检查过一轮,iPad2不能再公开销售,如果需要货可以到仓库拿。”

在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王书赟律师看来,“尽管广东省高院对于苹果公司iPad2商标侵权案还未作出终审判决,但行政处罚和司法处理是不同的维权途径。以苹果商标这个案子来看,各地工商部门根据权利人的举报对苹果公司或者商家按照行政程序进行处理,并不需要以法院判决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同时,权利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向苹果公司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苹果中国失手商标

早在2006年,苹果公司预谋在全球推出iPad(个人平板电脑)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不过,深圳唯冠则在2000年就在中国注册了“iPad”商标权,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苹果公司将无法再使用这一商标。

2010年,苹果公司将深圳唯冠告上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已经与台北唯冠签署协议为由要求其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苹果。去年底,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苹果败诉,随后深圳唯冠陆续在全国开始向各地工商部门举报苹果及其旗下经销商销售的iPad产品存在商标侵权行为,要求市场下架和禁售。

由于广东省高院关于“iPad商标侵权”案例将于本月底裁定,此时恰逢苹果iPad3在全球的上市首发前期。浙江万里学院客座教授冯洪江认为,“无论商标侵权案的终审是输是赢,对于苹果来说都不是一条好消息。目前,从深圳唯冠的行动来看,除了法院应诉,已经开始向各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并要求查处。这会极大地影响苹果经销商的日常业务,并给苹果未来在中国个人平板电脑市场的竞争造成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

“从一审结果来看,广东省高院的终审结果,对于苹果公司来说很不乐观。一旦终审维持原判,苹果在中国不但会遭遇所有侵权产品的下架处理,各地工商部门的天价罚款不可避免。此外,深圳唯冠也会就此向苹果公司提出商标侵权的反诉,提高天价的赔偿。”灵基咨询副总经理丁少将如是说。

苹果亚太区新闻发言人黄昱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深圳唯冠和苹果之间关于iPad商标权的纠纷以及是否会影响苹果iPad在大陆的销售,暂时不发表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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