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7版:对策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7版            对策
 

2012年2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企业海外投资要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专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董漫远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贾晶晶

专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董漫远企业海外投资要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董漫远

2月9日,在中国外交人员的努力下,苏丹被劫持的29名中水电工人终于顺利返回祖国,这场突如其来的劫持事件最终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然而,苏丹事件带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在越来越多地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今天,如何保证海外投资的安全,防范冲突风险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

日前,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董漫远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对企业海外投资中如何应对风险,优化投资环境,实现共赢发展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中国企业报》:目前中国企业对非洲投资的现状如何?有哪些好的项目和经验?

董漫远:中非之间的合作往来已有几十年之久了。到今天,中国在非洲的投资额已经超过了400亿美元,在非洲投资的中国企业超过了2000家,分布在几十个非洲国家,既有国企也有民营企业,其中也包括个体商人。这些年,中国企业在非洲建设了不少地标性的建筑,例如,体育馆、医院、政府大楼等等,在非洲几十个国家都有这样地标性的建筑。中国公司还帮助非洲建设了很多类似国内“经济适用房”等低收入人群可以购买的房屋。此外,中国企业还在尼日利亚等缺水的国家兴建供水工程。这都说明了中非合作的紧密和源远流长。中国深化中非经贸往来的合作,是符合双方利益的,也是造福非洲百姓的。

《中国企业报》:总体来看,您认为中国企业对非洲投资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前景如何?

董漫远:我认为,中国企业在非洲的投资前景是比较乐观的。

首先,中国和非洲有着多年牢固的友谊基础。我们与非洲所有和我们建交的国家之间都能够做到政治上相互信任,经济上相互帮助,文化上相互学习和交流,这是我们在非洲投资的基础和优势。

第二,中国是非洲最重要的贸易伙伴。非洲的大部分国家属于不发达国家。中国政府对这些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援助,并且还减免了大量的债务。中非贸易额从1950年的1200万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1600亿美元,翻了很多倍。今天,中国已经是非洲最大的贸易伙伴。

第三,中非双方都有进一步深化合作的意愿。近年来,双方领导人频繁互访,达成了战略共识,中国政府同非洲许多国家都签订了经贸协议,为下一步的中非合作打开了一个制度政策引导的框架。

《中国企业报》:非洲等国家资源丰富,但也频发政治冲突,中国企业该如何有效规避这些问题?遇到问题如何寻求救助?

董漫远: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一些国家存在政局动荡不稳,一些国家政治矛盾和社会矛盾尖锐,种族、部族、民族和宗教冲突时有发生。中国企业到这些国家进行投资,确实要冒一定的风险。我认为,赴非投资的企业至少应该具备如下几点基本策略:

第一是企业要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风险评估机制。对目标国家的政治风险、安全问题以及商业风险等进行方方面面的系统评估,而不应该只做简简单单的市场调研。这就需要企业去研究这些国家的政局状况、基本矛盾问题、宗教和文化特点以及风俗习惯等等。经过评估之后,如果感觉风险超过效益和企业应对能力,就不要去盲目投资,如果认为企业有能力应对和防范,就可以进行投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问题,首先就是企业对风险的评估不够。

第二,企业一旦决定了去某个国家投资,就一定要设法在那里扎下根基。企业要和当地人民融合在一起。这样不仅有利于企业发展,也是对中国经济外交的一种配合。

第三,对走出去企业的员工,要有系统的培训。包括安全意识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培训,这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再有,走出去的企业,要时刻践行社会责任。要尽可能多地为社区服务,比如,在当地修路、援建学校、医院等等,要为当地人民多办实事,而不能只想着赚钱。事实上,苏丹29名被劫持的中国工人,能够平安回到祖国,正是因为中国政府几十年来对苏丹的援助基础,也很好地证明了中水电公司在当地的责任形象,这些都给苏丹人民留下了好的印象。

《中国企业报》:为防范海外投资风险,政府应该给予怎样的支持?

董漫远:政府首先应该贯彻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设计。

目前我国政府在这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首先就是驻外的外交人员比较少。特别是驻发展中国家的人数更是普遍较少。这就造成,遇到问题时,尽管他们有服务的意愿,但一个人的能力和时间都是有限的,这时候人手不足的短板就暴露无遗了。

其次,我国驻外使领馆应同国内有关部委之间建立应有的协调工作机制,系统地对已经走出去以及准备走出去的企业进行系统的培训和相关教育,增强企业应对突发风险的能力。

再次,国家应该有一笔相当数额的专项基金,以对在海外投资遇突发危机的企业提供援助。这样就能保证危机发生时,马上就有资金支持,不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影响营救。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