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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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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已申诉至最高法院

来源:中国企业报  

吴英已申诉至最高法院

(上接第一版)

这个倔强而清瘦的老人,年轻时曾因一场官司缠诉8年后获胜,“这次,我做好了10年的打算,我了解吴英,她不会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如果吴英确实是骗子的话,哪怕她是我女儿,我理都不会理她。”从这间小屋出发到杭州到北京,他坚持着单打独斗地救赎,“到目前为止,我仍然相信党、相信法律,会给吴英一个公正的结果。”

见有记者来访,吴永正趿拉着一双一次性拖鞋,从衣柜里搬出整齐的材料,铺在床上。压抑着愤懑地抛出自己的诸多疑问。

终审裁定书认为“案发前吴英四处躲债,根本不具偿还能力”,吴永正说“除了被绑架,吴英一直在经营公司”。时间回到2006年12月底。吴英的狱中手记回忆了这段历程,12月18日—28日,吴英遭杨志昂等绑架,“强行抢走了我随身携带的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强迫我告诉密码),强行搜走价值几十万的手表、首饰、现金和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又逼迫我在30多份空白纸上签字。”

这些有签字的空白纸,随后牵出了多起假案。2006年12月,以吴英一方为原告,胡滋仁、刘贤富为被告,“要求购房者付清余款”的诉讼在金华市中院调解。根据调解书,胡滋仁、刘贤富于2006年12月29日前支付购房款210万元、280万元欠款,并要求原告本色控股集团于2006年12月28日签订调解书,当即交付给被告胡、刘房产证及房产钥匙。时任审判长赵绍庆在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当天起诉当天庭下调解”,并确认吴英没有到场,而代理人毕健持有的吴英授权书,也系伪造。

随后,吴英正式委托其父吴永正,对这起“诉讼”提起了上诉。2008年5月20日,金华中院下发《2008金中民再第一号》、《2008金中民再第二号》裁定书称:本院经再审认为,本案(上述吴英民事案)所涉《房屋转让协议》缺乏证据印证其真实性,该协议约定已付1470万元、1100万元涉嫌经济犯罪,故本案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这明显是试图侵吞本色财产的伪造案件,金华市中院认错了,但认错得不彻底。”吴永正认为,杨志昂在湖北起诉的另一起房产民事纠纷,却在东阳市公安局的协调下,撤诉了,“他们在保护杨志昂。”

“绑架时,杨志昂他们曾威胁吴英不准报案,结果吴英29日晚上一回到东阳就报案了,经过写到次日凌晨6点。回到酒店就收到两颗五四式真子弹。”吴永正说。

程序公义

“这一手的假案,都是杨志昂制造的。实际上他也是一个托,也是一个受害者。背后有人支持的。(后来)为什么最后把杨志昂搞进去,他们是过河拆桥。”吴永正认为此案是吴英身陷囹圄的导火索,并将矛头指向东阳市豪门楼氏家族,公开指控楼忠华(楼忠福胞弟)参与了对吴英资产的瓜分,并且怀疑吴英的入狱与楼氏家族有直接的关系。广厦控股曾发布声明,“楼忠福家族与吴英案无任何牵扯”,截至目前,未有直接证据证明两者的关联性。

2月5日,吴英在北京机场被东阳警员限制,押送回浙江。吴英在狱中学习“侦查工作的要求”后写道:“现在我终于明白东阳公安局为什么要告诉我进看守所后使用假名祝素贞和诈骗5万元,为什么在连审68个小时后并于下午5时进看守所37号监室。睡觉前,让我在填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拘留单上签字后,把刑拘时间滞后于2007年2月7日。”

自此始,吴英的本色集团开始坍塌。

吴英羁押期间,部分车辆及本色概念酒店被拍卖。“第一次,拍汽车。公安局叫我签字,我说绝对不允许。不是不允许,是不合法。如果法院判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我和北京的律师去公安局提交异议书,警官说‘北京的法律是不允许拍卖的,东阳的法律是允许的’,这样的人能当警察?”

吴永正留存的《东阳日报》拍卖公告显示,“我公司受委托”,但不是受法院委托,受谁的委托也并未注明,而且30辆汽车按10辆一组打包拍卖,最终以平均13万的价格成交。

吴永正认为拍卖本色资产明显违法,而且被贱卖,“本色的资产现在完全可以抵掉负债,房产当时购置花了1.6亿,现在值5亿。仓库中大概有1亿元的库存,家纺、建材等,当时建材城正在准备开业。这些东西现在在哪里?”

“资产清单、查封清单,都没有给我们。你要查,必须把原始资料还给我,我一样一样给你查。而且,后来本色集团又不是涉案主体,凭什么拍卖本色的财产。”

终审裁定书仅6页半的文字,使得此案案情以极度碎片化的形式勾勒,以至传言四起,浙江省高院虽正式出面回应,但诸如“吴英究竟有无诈骗的故意?诈骗了谁?”“巨额财产中有多少用于挥霍?”等仍然是待解的疑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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