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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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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实现多赢——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原金

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实现多赢——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

宋泓

这场持续两年半之久的美欧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中国因何会败诉?这对我国企业及发展对造成何种影响?对我国稀土出口又会造成多大影响?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中国企业报》:此次裁决会对国内的企业产生什么影响?从而对我国的相关行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宋泓:这些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用完之后就没有可以使用的矿产材料。所以如果修改我国这9种原材料的出口限制,短期来讲,对一些企业可能会有些冲击,让他们提高成本,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会受到影响。但长远来讲,对企业的转型和适应未来的这种竞争环境是有促进的,可以促进这些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和转型。

《中国企业报》:如何看待发达国家的双重标准,即“对我国的出口政策提起诉讼,却对本国具有战略意义的资源封而不采”?

宋泓:这些做法都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极端的来讲,我国也可以把这9种资源的开发全部关掉。关掉这些开发,世贸组织也没有办法,因为这符合内外一致的原则,对国内和国外来讲都没有原材料可用。

发达国家保存自己的资源不开发,包括稀土,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发达国家有这种能力,比如,他们有充足的外汇,就可以去进口所需要的原材料,发达国家国内的整个经济条件可以保证这一方面。但对于一些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讲,他们在经济发展初期,只能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经济或者资源密集型经济来促进国民的发展。

我国在这方面应该学习发达的国家,一方面保护自己的环境,从长远性和战略性来制定开发计划;另一方面,如何利用世贸组织的规则来发展,达到自身的政策目标,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中国企业报》:有舆论认为此次世贸组织的裁决可能引发欧美国家对我国稀土行业采取类似行动,这次诉讼是否真的有意针对我国稀土出口配额问题?

宋泓:我觉得这次案件之后,确实很多西方政府有这种态度,一方面希望中国能够放开这种对外出口的限制政策,让他们能够廉价的满足国内的这种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对中国稀土这种出口消费品起到警示的作用,来警示中国不能限制矿产资源的出口。

世贸组织并不起到限制出口的作用,而是要考虑,限制出口的做法在实施过程中是不是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从我国的角度来讲,在这个案件出来之后要进行政策调整,调整的方面也有两个:一是我们按照西方要求,把这些出口限制都取消;另外一个就是原材料出口管制还在,但是可以修改与世贸组织不一致的规则,对我国的国内消费也相应地提高价格,跟出口价格一视同仁,不管出口还是国内消费,都一视同仁。

《中国企业报》:此次原材料出口限制对我国稀土出口价格有何影响?

宋泓:之前我们国家的稀土开采是一种无序的状态,从我国稀土出口的量上来看,大量的出口导致了国际供应价格大幅度下降,使很多国家的稀土生产停滞,来从中国进口。现在,我们意识到无序开发对环境的危害以及破坏环境之后的治理成本,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之后,成本就会大大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出口的限制和配额的管理,就引起国际上稀土价格的上涨,供应量下降,造成了西方国家,特别是没有稀土供应国家的不满。

不能够完全说这次事件是西方国家在“投石问路”,但确实是有这样的含义在里面。如果说通过这次案例能够让中国开放限制政策,则刚好达到他们的目的。

《中国企业报》:有些舆论认为,这次事件是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权利和环境保护权利的一种限制,你怎么看待?我们应该如何去做?

宋泓:我觉得,西方国家也希望通过这9种原材料来压制中国,让中国对稀土也可以放松出口。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我们有很多种选择,也可以达到我们的目标。这次事件发生后,我们应该对其它产品的出口进行检讨,让我们的出口限制,即达到我们的政策目标,又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如果说有违背的地方的话,我们也应该修正。

我注意到有些评论,说这次触及到我国对出口资源管制的一种权利以及追求转型和环境保护的一种权利。实际上不是这样,不是他们要取消这种权利,因为我们关掉矿产不开发也都是可以的,也是我们的一种权利。但是这种权利运用的基础是要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就是内外一致,只要在这规则之上,你关掉也好,进行出口管制也好,都是可以的。这是问题的核心,并不是说他们不让我们进行资源保护、生产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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