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机制改革是当务之急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见习记者胡笛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新股发行机制改革是当务之急
刘纪鹏认为,发行制度改革是股市改革最重要的一环,要进一步地寻求突破。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新股发行机制改革和创业板退市机制改革放在了重要地位,并且强调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具体部署。由此,股市出入机制的现状和改革前景引发社会和企业的广泛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对资本市场改革的各项部署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读。
股市问题在于监管不严
《中国企业报》:您觉得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存在哪些问题?
刘纪鹏:中国股市“熊”冠全球,长期低迷,是大家有目共睹却又颇感困惑的一个事实。一方面,我国宏观经济面较好,成长性是美国的四倍。在美国的经济增长率不到3%的情况下,我们的经济增长率高达10%。这么说来,财政和金融形势都比较乐观,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质量面也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的股市如今长期低迷,甚至与希腊为伍,这十分令人费解。
在新股发行过程中,三高超募的现象屡见不鲜。希望上市的企业远远多于能够上市的企业,使得许多企业过不了上市这一“独木桥”。根据统计,创业板新股发行的平均市盈率为60多倍,发行价平均30多元,实在令人咋舌。一方面那么多的企业缺少资金,另一方面仅仅上市的几个企业拿着这么多的超募资金却不知道怎么花,市场均衡很容易就被打破。
《中国企业报》:许多人认为目前中国股市长期低迷的核心问题是政策,并且将问题归结于货币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的不确定性。您怎样看待这一问题?
刘纪鹏:把股市问题全部向政策问责,我觉得有失偏颇。就今天中国股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来看,监管制度本身是股市亚健康运行的本质原因。中国监管制度的问题根源在于监审不分。说到底,就是我们的改革没有切入要害,没有对症下药。
股市问题的本质在于发行制度的责权利益不对称,在于监管者自身没有把监管和审批的重大问题搞清楚。我们需要认识清楚的是,监管者本身的主要职责是处理和解决交易所、保荐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在上市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我们的证监会却把主要精力放在替投资人“选美”和审批上,这也是为什么发行制度中的奇怪现象层出不穷。
监管者监审不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归结于我国目前的发行制度是核准制。在我国实行的核准制度之下,发审委和证监会发行部门有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却不承担责任,保荐人和承销商有巨大的利益,端着金饭碗也不承担责任。所有发行过程中的责任都推卸到“风险自负的股民”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发审委存在的意义是充当了发行部门的挡箭牌,集体签字但是集体不负责任。
把权力交给市场
《中国企业报》:您怎样看待资本市场改革的这些新措施?您认为还有什么延伸的空间?
刘纪鹏:追根溯源,退市问题的解决机制还是新股发行改革机制。创业板的企业拿着那么多的资金,怎么都花不完,谈不上退市。不管住企业进入股市的入口,退市机制只是空谈。
首先,我认为现在改革的方向就是将新股发行审核从实质性审核到程序性审核过渡。证监会的发行部门应该主要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负责。只要上市企业的申报材料真实并且符合程序,企业就可以上市;同时,企业出现问题也要由证监会处罚。但是证监会不应该涉足的是对一个企业进行价值判断。
其次,发审委的意义有限,可以考虑将其取消。发审委即使每年都进行换届选举,企业照样想着法子、钻着空子公关。我们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是把责任落实到保荐人和承销商,一旦出了问题,就要对具体的保荐人和承销商进行问责。创业板的低效和腐败,不仅导致了资本市场的混乱,还危害了股民和后续上市企业的利益。
只有改革发行制度,后续上市企业才有机会积极地参与上市,从而化解中国政策和制度的矛盾,中国的股市也才能健康发展。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说是对权力者本身进行改革。证监会能不能有放弃权力的勇气,是检验这次新股发行制度能否改革成功的试金石。
解决家族企业一股独大问题
《中国企业报》:目前不少企业的头号大股东减持股份,您认为此举对市场有何影响,并且如何解决?
刘纪鹏:国有企业一股独大,把减持当做重要利润来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在土地收入被限制之后,就把减持国有股票作为第三财政收入。另外,中国的又一现状是家族企业一股独大。根据数据统计,创业板的头号股东们在上市前平均持股56%,上市后平均持股率降低到41%。大股东减持和IPO、再融资一起,给市场造成巨大压力。
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者分离,即使减持,获益的也不是自己。相比之下,家族企业的减持冲动则更强,因为我们必须解决中国上市的民营家族企业一股独大的问题。第一,对于今后上市的企业,证监会和交易所必须压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比如将其控制在30%以下。第二,一股独大的头号股东必须提前披露其减持行为,否则市场和其他投资者缺乏信息来源也无法作出市场化判断。第三,证监会和交易所可以预设最大股东减持股票的价格,用来防止大股东恶意套现的行为。
《中国企业报》:通过这些一系列战略部署,您觉得证监会未来的政策动向是什么?
刘纪鹏:发行制度改革是股市改革最重要的一环,要进一步地寻求突破。此前提到的分红和退市问题都只是在试水,并不是问题的实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才是真正的攻坚战,而改革能否成功在于监管者自身的革命精神。郭主席的一系列部署已经体现了这样的迹象。所以在最近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郭主席能够大胆地提出要果断地放弃证监会的行政审批权,把权利尽量交给社会、市场、自律组织和投资人。
诚然,权利的下放需要勇气,因为权力的持有者不愿意放弃权力。这是个平常人不敢提的话题,但是郭主席能够果断地提出,不护短,要求出现问题要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