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投资将破体制障碍
《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出炉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刘成昆
煤层气投资将破体制障碍
1月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到2015年,煤层气产量达到3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16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85万千瓦,民用超过320万户,“十二五”期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建成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透露,为了促进煤层气发展,能源局正积极跟财政部协调增加煤层气开发补贴,并且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打破阻碍煤层气发展的体制。未来在煤层气勘探、开发和利用上,投资将超千亿元。
“十一五”期间,我国施工煤层气井5400余口,形成产能31亿立方米,2010年,煤层气产量15亿立方米,商品量12亿立方米,新增煤层气储量1980亿立方米,煤矿瓦斯用户超过189万户,煤层气炮塔燃料汽车6000余辆,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超过75万千瓦。“十一五”期间累计利用煤层气95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1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5250万吨。
不过这些成绩,离煤层气“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差得非常远。“十一五”规划中曾要求2010年我国煤层产量达到100亿立方米,但据国家能源局透露,五年间我国共产煤产气95亿立方米。
虽然规划确定了“十二五”煤层气发展的目标,2015年的产量达到2010年的20倍,但我国欲达到这样的目标,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破解。
煤层气(煤矿瓦斯)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国家扶持力度较弱,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企业开发利用煤层气,中央财政每立方米补贴0.2元。2007年以来累计补贴7.2亿元,同时地方每平方米配套0.1元。“十二五”规划中披露,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差,现有补贴标准偏低,国家需要在税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
之前阻碍煤层气发展的重要因素是矿权和气权分离导致的矛盾。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地层的共生矿产资源,长期以来,两种资源矿业权分别设置,一地区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叠问题,煤层气协调开发机制尚未全面形成,即不利于煤层气规模开发,也给煤炭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十二五”规划透露,积极协调解决矿业权重叠问题,核减5—10年内影响煤炭开采的煤层气矿业权面积1.1万平方公里,协调煤炭企业与煤层气企业合作开发矿业权面积0.8万平方公里。并且以后在协调实际中规定,重点发展煤层气的区块,将以煤层气抽采为重点,煤炭开采要服从煤层气开采的需要,以煤炭为重点的地区,煤层气的开采也要服从煤炭开采的安全。2万平方公里的协调成绩与现实的矛盾相比十分有限。
据记者了解,我国煤层气开采权与煤炭开采权分离,煤气在开采煤炭之前必须先将煤层气或瓦斯排掉,因此,许多煤企形成自己开采煤层气的能力,甚至积极开采煤层气,但之前开采权掌握在中联煤或中石油手中,这两家公司此前反对当地煤炭企业开采煤层气。
中联煤或中石油一时又无法形成相应的开采能力,导致煤企虽有能力开采却无法开采,但煤层气不开采之前煤炭又无法开采的现状。为此,曾有专家提出两权合一,气随煤走,山西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有先行先试权,当地煤企已经获得气权。但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应政策,至于能否在全国推广,尚是未知数。
在煤层开发中,我国原来效仿中海油成立中联煤层气公司,由中联煤掌握对外专营权。现在对外合作增加了中石油、中石化和河南煤层气三家公司。国内开发主体没有限制,但魏鹏远介绍,我国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担心企业跑马圈地,又没有资金投入,导致煤层气开发重蹈“十一五”覆辙。
但对于哪些企业能够进入煤层气开发领域,虽然国家没有明确主体,并且也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但魏鹏远提醒企业,煤层气勘探有风险,投入高,回报周期长,企业进入该领域应当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