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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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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企业都应认识到,在中国劳动力和环境的低成本将逐步消失,中国将竭尽全力在20年左右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在第四次科技革命方面跟上美国,在第三次科技革命方面赶上或超过德国、日本。

对外资超国民待遇的历史作用及其终结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杨帆

对外资超国民待遇的历史作用及其终结

以开放促改革是渐进改革的基本特征

自1978年开始的中国经济改革,至2000年加入WTO,最晚到2006年完成市场准入,可以说基本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能够用渐进方式推动世界最多人口的大经济体,平稳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还能够维持每年10%左右的增长,是世界历史上的奇迹,80年代改革的设计者和实践者们,应该集体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渐进改革的基本经验之一,是暂时不动存量,从“增量”的扩张入手,先发展农村乡镇企业,引进外资,以后条件成熟再逐步改革存量。经验之二是以开放促进改革,一是进行外贸外汇汇率和价格体制改革,二是利用香港,设立经济特区开发区,用邓小平的话就是“跳出现行体制之外”,先搞试点;三是以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港台和华侨资本;四是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等。对外开放给国内改革提供了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管理和技术,给国内改革提供了标准和动力。

近代以来中国人缺乏原创,中国的改革也基本是参照外国成功经验发展到现在,但我们能坚持从实践出发,密切结合中国国情,有自己的大创造。比如利用香港和经济特区,通过一种商品多种标价,两种货币同时流通,允许计划外创汇在特定地区自由兑换,默认了一个外汇自由市场和市场汇率,逐步实现汇率改革,兼顾了稳定与效率,就是最成功的案例之一。以优惠政策引进外资,随历史环境而变化

1979年国家颁布外资和港台投资法,决定以优惠政策引进外国与港澳台资本。主要目的首先是解决国家建设资金的不足;其次是利用外商现有的国际贸易渠道扩大出口;第三是引进先进管理与技术。为此,给予外资相当的优惠政策。包括:所得税的三免两减,各种费用的减免,免税进口小轿车一辆等。但外资的最大收益是来自于土地的增值,这一点,外商有国际投资经验,比国内知道得清楚,因此尽量多占地,这就是先期进入所获得的巨大潜在的竞争优势,十几年以后,地价已增值10倍以上,这种巨大的好处远非一般优惠政策可比。

还有许多隐形的优惠。如借用中国的融资平台为自己企业融资,获得各级政府的财政担保。中国的农民工没有工会,几乎没有谈判力量,十几年工资不涨,劳动条件很差。在劳资纠纷中占据绝对优势等。如果把环境保护的成本也算进去,外商投资企业得到的优惠真是太多了,这是实实在在的“超国民待遇”。

国内对于外资的管理,一开始受到国内计划经济体系的影响,有许多限制,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这也是我国政府给予外资优惠的必要性所在。国内采取了建立开发区等办法,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首先建立适合国际资本需要的小环境。80年代由于国家外汇短缺,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自求平衡,即以自己出口所得外汇来补偿进口所需的外汇,不允许使用国家外汇。这实际是干预了企业的微观行为:它们必须以有一定比例出口,或者购买部分国内原材料。以后,随着国家外汇储备增加,就取消了这样的规定。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各方面与国际接轨,引进外资的大环境也逐步地形成了。取消歧视性的优惠政策是WTO规则的要求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入中国大陆的主要是港澳台资本,包括其他国家的资本,大部分是加工贸易型的,已进入产品寿命周期的“饱和期”甚至“衰退期”,到中国是为了使用廉价的地皮和劳动力,降低成本,属于“两头在外”类型,即把自己的某些车间搬到中国,运进原材料,加工包装以后再出口,中国特地设立“保税区”,免征进口关税,以适应它们的需要。一段时期加工贸易型出口占到中国出口的55%以上。其积极作用除了扩大就业,就是给国家增加了外汇收入。

2000年中国加入WTO前后,国际大资本包括世界500强纷纷进入,其目的是占领中国市场。此时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度增长的能力和未来市场的潜力,已经充分为国际资本所认识。此时中国对于外资的最大优惠就是市场准入,允许它们和国内企业一样,随意在国内外市场经营、销售产品。

统一内外资所得税,国内对于企业的管理不再按照所有制划分,不再按照投资者的国籍划分,这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是“非歧视,公开化,透明度”等WTO规则的要求。为此,大跨国公司曾经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延长优惠待遇,受到了国内舆论的强烈批评,一系列歧视性的优惠政策终于取消了。

取消对外资特殊优惠的国内原因,就是中国自2000年以后已经摆脱了外汇短缺,国内储蓄大于投资,资本是净外流的。这说明在资金和外汇方面中国已不需要使用外国资本。从“以市场换技术”到自主创新

对外资优惠政策的取消,还由于中国认识到“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并不成功,核心技术一直掌握在外资手里,技术进步的根本出路只能够自主创新。从2000年至今大跨国公司借大型国有企业改革之机,低价并购国家骨干产业甚至战略产业;在一般竞争性产业中也很快就形成垄断,并尽一切力量打压中国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外资行为引起强烈的社会批评———笔者在2000年最早提出“开放要注意安全”,引起了民族资本的反对,也引起了国家在战略层面的不安,后来才有“自主创新”方针的出台。但是,自主创新并不否定引进技术,创新的过程就包括学习和引进国际技术在内。外国资本的所得优惠并没有取消也没有减少,只是改换了形式。中国宣布产业政策,以大力度扶植新兴产业,创办了54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加54个高科技园区,各类优惠从税收、地皮到金融比过去更多。只不过在法律上不是给外资的,而是给高科技企业的。如果我们假定,外国资本总体技术含量比国内资本高,那么就可以说,外国资本仍将获得巨大优惠。那些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又制造污染,依靠低工资成本的企业,无论内资外资,都不能再获得优惠。在这方面也没有歧视,国内外一视同仁的。

国内外企业都应认识到,在中国劳动力和环境的低成本将逐步消失,中国将竭尽全力在20年左右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在第四次科技革命方面跟上美国,在第三次科技革命方面赶上或超过德国、日本。那些夕阳产业组成的利益集团、投机资本集团,都不是中国所需要的,国家也绝对不会给予优惠政策。相反,巨大的投入主要将用于技术进步,这是中国真正的国家战略,企业应该遵循这样的方向去进行技术创新,坚持以前的模式是没有出路的。(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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