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46版:B23转型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46版            B23转型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源重出江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杜文

华源重出江湖

华源因财务造假问题被停牌,时隔三年之后,华源重出江湖表现差强人意CNS供图

2008年4月被暂停上市的ST华源(600094),在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后,终于在10月11日重出江湖。然而,华源的恢复上市首日表现就差强人意,折算后收盘价仅为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价持平。第二日则牢牢地被钉在跌停板上。此后一路狂跌,截至上周五,股价仅为3.93元。

由ST华源和ST华源B经重组后形成的上海大名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透露的业绩比较引人瞩目,业绩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亿元,每股收益0.22元。而公司全部的收入来源是子公司名城地产在福州的项目。

入主华源的名城地产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主要从事综合房地产开发,是福州市的地产龙头企业之一。有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名城地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稳步增长,盈利状况良好。2008年、2009年、2010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37亿元、17.92亿元、23.90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6亿元、6.16亿元、6.83亿元。

有媒体报道说,名城地产具有后续经营能力,主要开发的项目能够带来稳定收益。公司目前已开发完工的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41万平方米,在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达到260万平方米,计划在未来3—5年进行开发,即使不考虑公司目前已建成尚未销售的项目和未来新增的储备,按照目前的情况估算,公司预计将实现约300亿元的产值。名城地产现金流量状况较好。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超过10亿元,资金充沛,且公司所有土地储备之土地出让金均已全部支付。即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严格,在产品结构、项目区域分布、成本优势、销售优势、品牌优势及融资渠道等方面,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未来三年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均有保障。

然而,对于名城地产重组华源,同样存在着诸多质疑。

有专家认为,重组方做出业绩承诺在房地产严厉调控下很难兑现,认为重组方只是借壳上市。

2008年,华源因财务造假问题被停牌,时隔三年之后,华源重出江湖表现差强人意。

可能是命途多舛,华源今年上市面临全球资本市场的震荡和中国房地产的严厉调控。全球资本市场的震荡调整和中国股市的连绵阴跌,注定了上市后华源的在股市中不会在大调整和大震荡中独善其身。而今年中国政府对房地产的严厉调控,作为华源重组方的名城地产也面临调控寒流。即使公司业绩和资金链保持良好态势,但很难恢复投资者信心。相反,同诸多房地产上市公司一样,还是投资者回避的对象。

无论如何,华源停牌三年后目前现身A股,注定会令人大跌眼镜。这不仅是华源自身的决定的,也是在整个全球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当前现状决定的。

华源经过三年停牌后,暂时的股市表现并不能说明重组后华源的本质。

然而,华源历史包袱仍很沉重。这个包袱是华源必须面对,也是必须要解决的。

早在2006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一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通报了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存在严重的会计造假行为。

当时,财政部在公报中说,从检查情况看,随着近年来监管力度的加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企业甚至存在严重的会计造假行为。

公报说,检查发现,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属子公司为达到融资和完成考核指标等目的,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计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作为上市公司,华源历史财务造假问题不仅严重地打击了投资者信心,也损坏了公司形象。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历史的旧账并不能轻松抹去。专家认为,华源如果重塑形象,不仅在业绩上有所表现,还要在公司治理上下功夫。

专家认为,华源重组后重要的是厘清华源历史和当前的界限,无论是在经营管理上还是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责任感来说,华源汲取三年前停牌的教训,真正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同时作为一个央企也应该表现出应有的大企业抗风险能力。

重组后的华源到底能够走多远,仍是一个未知数。一位多年国企的专家认为,华源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当前重组后来分析,华源仍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尤其是在房地产面临严厉调控,中国经济去泡沫化表现突出的情况下,华源所面临的问题可能还比较严峻。

作为一个停牌三年的央企股,华源曾经引起广泛关注并受到公众的批评。目前重要的工作室,吸取经验教训,厉兵秣马,真正脱胎换骨,彻底嬗变,成为一流的央企。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