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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版            B21国企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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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红利上缴比例上调5%

来源:中国企业报  

央企红利上缴比例上调5%

2011年1月4日,财政部正式发文,称将从2011年起上调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五个百分点,具体收取比例分四类: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缴国有资本收益。其中,石化、烟草、电力等15家垄断国企的上缴比例提高至15%。根据2010年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央企红利的上缴范围将从彼时的120家,扩大到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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