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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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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变局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许意强

国美变局

毫无悬念的是陈晓离开,出人意料的是张大中出山。

2010年,围绕在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与原董事局主席陈晓之间长达100天的“公司控制权”之争,终于在2011年划上了句号。事发于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全国家电连锁巨头,其公司创始人兼大股东黄光裕因贿赂和贪污罪被判入狱,小股东兼职业经理人的陈晓临危受命担当董事局主席,并展开了一场“弃大股东保公司”的自救运动,最终引发大股东不满而上演了一场“大股东与小股东”、“家族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之争的控制权争夺战。

国美电器控制权争夺战,在短时期内引发了全社会对于中国企业的“现代化治理管控结构”、“职业经理人操守”、“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的热议,也引发中国企业在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集体性反思:上市公司到底是谁的,是家族企业色彩浓厚的大股东,还是所有社会股东?职业经理人到底是受命于大股东意志,还是要维护整个上市公司的利益?

轮回的家电连锁

国美电器的控制权之争,最终以“陈晓退出、张大中过渡”的形式划上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句号。

当前,陈晓离开国美电器后,已变身为专业投资人,从此告别家电连锁行业。在告别家电连锁江湖数年后,张大中出人意料地出任国美电器非执行董事兼董事局主席,与当时黄光裕入狱后陈晓从国美电器总裁转任董事局主席的“临危受命”颇为相似。而业内对于黄氏家族色彩浓厚的国美电器,无论是当时的陈晓,还是现在的张大中,都被认为是“过渡角色”。

《中国企业报》记者获悉,陈晓作为永乐电器创始人,张大中作为大中电器创始人,两者都曾经是黄光裕领导下的国美电器的竞争对手。曾经,陈张二人还成立了合资公司,欲公开对抗黄控制的国美电器。最终,黄光裕领导下的国美电器以“狼性文化”实现了对永乐电器和大中电器的资本并购。

永乐电器被并购后,陈晓受黄光裕力邀离开上海前往北京,担当国美电器总裁一职。不过,在一段时间内,陈晓的这一职位并无实权。在黄光裕事发前,陈晓当时已经心生退意。随着黄光裕的入狱,陈晓担当了“临危救主”的角色,被黄氏家族推选为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开始主掌国美电器的发展大权。

与陈晓经历不同的是,当国美电器并购大中电器后,张大中便彻底在中国家电连锁行业隐退。只有在苏宁电器、TCL集团、海信电器等家电上市公司的股票定向增发中,偶尔会发现张大中参与的身影。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其在退出家电业的具体竞争后,变成了家电业的重要投资人。

今年,张大中应黄光裕妻子杜鹃邀请“重出江湖”,担当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被业内认为是对老朋友黄光裕的支持和回报,更是对于国美电器这家中国家电连锁巨头企业充满了感情。

谁的上市公司

无论是黄光裕与陈晓的争夺权,还是张大中替代陈晓在国美电器的位置,问题的关键都集中于“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国美电器”,到底是属于大股东黄光裕,还是属于全体股东。当大股东遭遇“牢狱之灾”后,以陈晓为首的一帮职业经理人,到底是应该继续受命于大股东的幕后指挥,维护并确保整个大股东的利益?还是可以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行事,从而保证并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正常利益?

当年,黄光裕入狱后,作为公司董事局主席的陈晓为了避免公司的经营遭遇资金链断裂的潜在危险,引进了战略投资者。这一行为将会直接稀释大股东黄光裕对国美电器的控制力量,最终让以陈晓为首的职业经理人掌握公司的话语权。其结果就是大股东要求罢免董事会主席和董事,而职业经理人操盘下的国美电器却又向大股东黄光裕提出“赔偿诉讼”。

长期以来,在中国市场上,作为公司创始人和大股东的众多家族企业,缺乏对于公司权益所有权的清晰认知。无论公司是否上市,公司大股东还是继续认为企业是“自家的私有财产”、享受对公司效益的所有权。不仅忽视了对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尊重,更忽视了按照上市公司的管理规范和要求构建“现代化、责权利”清晰的治理机构。最终,让家族企业对职业经理人产生不信任感,又会让刚刚兴起的职业经理人操盘的前景遭遇严重打击。

国美电器事件,加速了中国企业界,特别是家族化上市公司现代化企业治理和激励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于职业经理人在提出经营目标的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因素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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