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30版:B7国策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30版            B7国策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三方支付须申领许可证

来源:中国企业报  

第三方支付须申领许可证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近年来发展迅猛的互联网支付业务终于有章可循。《办法》要求,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办法》规定在2011年9月1日之前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否则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这也被部分人士看作是对第三方支付这一领域的一次洗牌。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它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