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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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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降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原金

小微企业降税

2011年,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性倾斜日趋明显,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从税收等方面帮助小微企业发展。

所得税减半征收

财政部在今年12月9日发布了一项有关小微企业的优惠新政,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比起之前的政策,优惠时间延长了4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万及以下提高到了6万及以下。

这是在2011年末最新推出的一项针对小微企业的新政,在此之前,早已有数项政策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10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在这次会议上就提出了数项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其中“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这一项政策就是之前提及的,在12月9日由财政部正式发布。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12月25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阐释了明年完善结构性减税的路线图。谢旭人表示,明年我国将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同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议指出“完善结构性减税”在财政政策中排在第一位后,财政部首次对此作出明确回应。

在这一大背景下,明年微小企业得以继续减负。虽然自2004年以来,我国就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即部分税种减税、部分税种增税。不过,过去几年的结构性减税并没有能够阻止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结果是财政收入所占GDP的比重从2002年的15.7%一直攀升到2011年的22.8%。这九年时间总共提高了7.1个百分点,其中没有任何一年出现下降。

其它收费减免政策

不仅仅是扩大了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的范围,在最近一段时间,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减负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在10月12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是主要议题。并且,在会后,一些方向性政策也得到落实。这次会议指出,要加强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其中,为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中央决定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今年的11月中旬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在这项通知中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型微型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1月6日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十次会议时对外表示,今年由于经济发展快,企业效益好,财政增收和超收的幅度比较大,要通过结构性减税支持经济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确保就业。

温家宝总理明确表示要用减税措施来扶持小微企业,这已经明确表明了中央对待小微企业的一种态度,然后,小微企业的发展,并不仅仅面临着税务这一方面,其在融资上也是举步维艰,各项政策多管齐下,才能更好地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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