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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版            B6国政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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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产能淘汰可以得到资金奖励

来源:中国企业报  

落后产能淘汰可以得到资金奖励

2011年5月6日,财政部下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励。该细则适用行业为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电力、炼铁、炼钢、焦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制革、印染、化纤以及涉及重金属污染的行业。办法还规定了2011—2013年的奖励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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