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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            温故1998
 

2011年12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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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经营战略调整方面看,两大石油石化公司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方针,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主业,坚决退出非主业领域,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增强主业整体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改变过去重数量轻质量的发展观,注重绩效评价考核,适时开展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提高主业集中度和资产运营效率。

政企分开两大集团成立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万斯琴

政企分开两大集团成立

1998年7月27日,这一天对于在2011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上被评为前十位企业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来说,是载入中国石油石化史册的重要新篇章。

面对国际石油石化企业兼并重组浪潮的大趋势,国家对中国石油石化工业进行战略性改组。作为我国现国有经济的“栋梁”,两大公司同时庄严地在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标志着我国石油、石化行业彻底实现了政企分开,从而得以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转变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有专家指出,经过这次重组,成立两大集团公司,使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初步构建了上中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业务结构,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竞争力铺平了道路。

回顾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过程,石油石化企业强国之路的历史脚步铿锵有力,且历历在目。

时以今日,两大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力,对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都作出了应尽的责任。

战略转型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工业和战略产业,石油和石化行业改革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深化、创新的历史过程,在最为艰难的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领域,成功地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向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

1998年以前,我国的石油石化行业有着非常浓厚的计划分割色彩。

为了加快中国石油石化行业发展,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行业竞争,打破垄断,更快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务院于1998年决定对全国石油化工工业进行战略性改组。

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相互交换部分油田企业和炼化企业,并将原隶属地方政府的省、市、自治区石油公司相应地划转到两大集团公司,分别组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两大集团公司的成立,实现了政企分开,成为一个真正的经营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在促进石油石化工业发展,推进改革开放和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事实上,过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只管油田,不管炼油和化工,上游的油田是其优势,中国石化总公司只管炼油和化工,中下游的炼油、化工企业就是他的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两者之间不是竞争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要在企业之间构筑竞争的关系,促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并通过互相竞争推动石油石化事业发展。

重组即为推陈出新,重组后的这两大集团与过去最大的不同显现在,原来的两大公司是按石油生产加工产业链的上下游来划分,而现在则是以地域来划分,在中国北方是石油天然气集团,南方是石油化工集团。

重组后的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实现了上、中、下游一体化,同时具有了石油勘探开发、加工、销售等功能,这在当时,符合了石油石化产业发展的国际潮流。

事实上,当时国际上的石油、石化公司大多数都实行上下游一体化,从而具备了很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

1998年,石油、石化两大公司进行重组,不仅能实现上中下游一体化,提高两大集团公司的自身整体实力,而且可以使多年解决不了的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公司实现产销、内外贸一体化,为企业适应市场变化,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控制力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确定对两大集团公司重组时,国家确定了两项原则,一是重组后的两大集团公司要各有侧重。中石油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为主,同时兼有石油化工业务;中石化以石油化工为主,同时兼有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二是两大集团公司互有交叉,密切合作,有竞争、有比较、有促进。

两大集团实现共进共赢

2011年7月7日晚间发布的2011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全榜单)中,中国公司格外抢眼,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所有中国公司中排名最前,居第五名,紧随其后的就是排名第六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在某种意义上,石油产业的现代化进程直接决定着中国经济进程的发展速度和方向。

自1999年下半年起,两大集团公司遵循“主业与辅业分离、优良资产与不良资产分离、企业职能与社会职能分离”的原则,从业务、资产、债权债务、机构及人员等5个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内部全面重组。通过重组,理清了内部经济和管理关系,提高了总部控制力。

在此基础上,两大集团公司分别以母公司身份,就其核心业务发起成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央批准,分别在海外上市。

2000年4月,中国石油率先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这是世纪之交的重大事件,它开启了传统国有企业通过大规模内部全面重组和股份制改造,转变成为国有资本控制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直接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竞争发展的先河,并由此在全球树立起了全新的中国石油公司形象。

当时,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两大国家石油公司通过实施产权多元化改革,对未上市企业中的非石油业务实施了国有资本的部分和完全退出,使资产质量得到了提高,同时按照合并相同或相近业务,生产服务与社会服务分离的原则,实行了以产权为纽带的内部专业化重组,分别组建了若干个石油专业服务公司,面向国内外市场竞争发展。

与此同时,公司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后,为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裁领导班子在内的管理层,实行了总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三级业务管理的大公司体制。

从而形成了层次清晰、权责分明、运作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既加强了总部控制力,又增强了下属企业的灵活性。为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股东大会还从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中聘请了独立董事,主持董事会下的专门委员会工作。

中国石油石化业顺应改革开放和世界石油石化业发展变化的形势,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转变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化经营方向变化,走上了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

从企业经营战略调整方面看,两大石油石化公司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方针,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主业,坚决退出非主业领域,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增强主业整体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改变过去重数量轻质量的发展观,注重绩效评价考核,适时开展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提高主业集中度和资产运营效率。

改革发展的车轮始终在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基础工业和战略产业,石油和石油化工业已经找到了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融入了国内外大市场和世界石油工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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