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5版:沉重的环境 直通德班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5版            沉重的环境 直通德班
 

2011年12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动力”彰显中国风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王静宇

“行动力”彰显中国风范

一场国际性的气候大会几乎演变成了充满政治与斗争的阵营与非阵营围绕各自利益对决的博弈大会,南非德班,让人们记住了它的名字。

这几天德班会议上评选出的最热门的词汇是“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最热门的话题是新的全球气候变化条约,最热门的词汇和话题引起了最热的争执和议论。

争议的原因来自于对2015年前制定一个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的公约,指导2020年以后(或2018年以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产生了分歧。

这个减排框架包括所有主要经济体,并希望在德班会议上得到授权,启动新条约的谈判程序。

德班会议授权的建议受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沙特、埃及和尼泊利亚表示,在巴厘行动计划(BAP)下,在《京都议定书》和长期合作行动工作组所进行的工作必须要完成并产生效果。也就是说,先要把巴厘会议授权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和长期合作行动的谈判进行完毕并付诸实施。

显然,主要的分歧表现在于,发达国家希望用一个新的条约来取代《京都议定书》,而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包括小岛屿国家联盟和贫穷发展中国家联盟)都希望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做出承诺。但在是否需要启动新程序来讨论一个新的气候变化条约的问题上,发展中国家内部产生了较大的分歧。

应对气候变化贵在实际行动,眼前的阶段尚未完成,又要陷入另一轮旷日持久、不知何时终止的“谈判清谈”和“谈判马拉松”实在是毫无意义的空谈行为。

有专家质疑,各国代表团对新的气候变化条约,目前能作出什么承诺,在联合国多边框架下,新的条约的目的是什么?程序是什么?时间表是什么?这些问题德班能解决吗?如果不能,德班会议的效果是什么?仅仅等同于一个非正式的谈判会议?

中国代表团团长苏伟明确指出,现在关键的是如何落实和推进这几年的谈判成果,并尽快实施和付诸行动。发达国家有责任做出更高的承诺目标,但政治意愿不高,推动艰难。

苏伟说,尽管资金支持和绿色气候基金都迟迟未落实,可是我们仍然不希望看到绿色气候基金是个空架子、是个空壳。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应对变化,贵在行动。

中国代表团在法律形式的议题上,在对待长期合作行动中的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问题,是灵活的和积极参与的。中国现在和将来都认为气候变化的公约是有法律依据的,是有强制力的。中国国内的法律体制和对气候变化的重视,使中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游刃有余。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包括中节能环保集团、新奥集团等在内的中国企业,显然已经成为支持中国政府履行减排责任与义务的重要有生力量。而中国政府的作为与清洁能源企业的贡献,则一同催生了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所体现的中国行动力,并成绩斐然。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上月出台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白皮书》显示,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累计下降19.1%,实现节能6.3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4.6亿吨以上,已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

有专家预计,未来十年中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将达5万亿元。中国政府和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不仅在资金方面继续加大对清洁能源领域的投入,而且在推动国际清洁能源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也将继续不遗余力。

而2020年以后,中国仍将继续和强化节能减排减碳的目标和行动。这些规划仍然是有法律依据的、有强制力的。

充分兑现承诺,坚决履行义务,彰显一个负责任大国所应具有的中国责任和中国风范。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