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中立”论:美式项庄舞剑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徐旭红
“竞争中立”论:美式项庄舞剑
竞争真的能不受外来因素干扰吗?
美国副国务卿罗伯特·霍马茨多次提及“竞争中立”,核心是对现有国际经济规则进行更新和调整,以“弥补现有的国际经济规则无法保证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缺陷”。
按此逻辑类推,是否可以建立一种国际经济规则,来保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公平竞争。
那么,公平竞争所带来的,肯定不是外界所认为的只有私营企业的投资部分可授予允许,事实是,中国的华为始终无法打入美国市场。令人诧异的是,只要是中国的国有企业,一律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造成现今中国到美国的投资很多被否决。
“竞争中立”的目的是什么?
美国希望在全球竞争中一马平川,所向披靡。在中国模式带动中国经济经历30多年的改革开放,跃至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挑战下,霍马茨认为中国模式对美国的经济、安全和世界影响力以及国际经济秩序已经构成直接、重大威胁,“竞争中立”将使中国的国有企业不再因与政府的各种联系而具备特殊的竞争优势。
西方某些国家牵制我国国有企业发展,正是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堵塞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国外的投资,限制、遏制国有企业和经济发展,采取的完全是双重标准,制造一些形形色色的投资和贸易壁垒。
美国眼里的特殊,无非是认为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扶持本地企业。
匪夷所思的是,美国一方面提出要建立“公正、自由、透明和公平”的全球体系,一方面呼吁“经济价值观相同的国家需要制定和落实新的协定和机制,以确保公平竞争”。
全球体系的基础应建立在尊重他国独立自主发展的前提之下,各国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能给人民带来福祉,使国家富强就是正确的路线。全球战略和全球组织的基础,不是消除人与人、文化与文化、地区与地区的差异和距离,而是要包容这些差异和距离。
观察人士称,对美国来说,中国不仅重要,也是一个挑战。69家中国企业进入《财富》500强,其中前十名为三家中国中央企业———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和国家电网,以规模经济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销售和投资新技术的能力,进而提升了总体竞争力。
事实上,中国国企面向全球扩张,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结果。国有企业、主权基金等进入了市场,成为全球强有力的竞争者,其发展速度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变得更快,原因在于发展模式的崛起。
奥巴马政府敦促经合组织(OECD)维持“竞争中立”框架,以确保政府扶持企业在与私企竞争中不会享有不公平优势。通过制定“竞争中立框架”来维持、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让人对美国的本意浮想联翩。
金融困局造成了全球经济增长的不平衡,失业率居高不下导致保护主义呼声日益高涨。西方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攻击中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资发展,他们需要的时候就要市场开放,资源就得全球配置;不需要的时候就要关闭市场,从而保护本国的根本利益。
“竞争中立”论的提出,透露出美国希望借此确立新的游戏规则,来避免中国等国家利用各种刺激手段使竞争力向国有企业倾斜,以实现美国的竞争政策多边化并适用于解决中国国内争端,同时更新经合组织现有的国企公司治理指导原则。
通过“竞争中立”标准的制定,旨在迫使中国超越发展阶段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迫使中国无秩序对外开放,为美国公司凭借强大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提供制度及舆论支撑,为美国扩大对华贸易提供政策铺垫,同时为制约中国企业“走出去”制造方便工具。
否认国与国之间发展差异的存在,并不会使这些差异变得更容易处理。此前中美双方确认将“建设全面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实际上是为中美两国日益加剧的经济竞争和摩擦划界设限,防止良性竞争发生恶变。
那么,从本质上来讲,为了打压他国或者帮助某一市场主体在竞争中的地位,是不是本身就已经违反了“竞争中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