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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版            温故1995
 

2011年12月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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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国务院选择100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主要内容有完善企业法人制度、确定试点企业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试点企业的公司组织形式、按照公司法及安全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改革干部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

重钢改制获国家经贸委批复实施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龙

重钢改制获国家经贸委批复实施

9月22日,重庆钢铁集团股份公司大渡口厂区型钢厂棒材车间轧制完最后一根钢材后,该厂涉钢生产正式全面关停。重庆钢铁厂始建于1890年,是中国最早的现代钢铁厂。1938年3月从武汉搬迁到重庆,至今有120年历史。2006年,因环保和技改,该厂开始搬迁到距重庆主城100余公里的长寿区,2011年9月长寿新厂区3号高炉正式点火烘炉。目前,该集团207家需搬迁的企业中,有120家已搬迁至新厂区,剩下的87家将在2014年底前完成。CNS供图

1995年,重庆,盛夏。重庆钢铁

(集团)公司的改制工作正在如火如荼。

当年6月28日,重钢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总体方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经贸委联合批复,重庆钢铁(集团)公司改制更名为重庆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郭代仪任公司董事长。由此,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在重钢正式拉开序幕。

重钢从清朝洋务时期汉阳铁厂算起,已有100多年历史,是典型的老企业。从1978年开始,重钢先后被批准参加各种形式的改革试点工作。

当时的国家经贸委人士认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重钢确定了企业改制的形式,企业的投资主体均已明确;同时调整了资产负债结构,重钢的资产负债中,有1.4亿元属于地方财政性借款,经市政府协调后,转为国家资本金;企业分流富余人员和分离办社会职能方面力度加大。

改制使重钢获得了新生,2011中国企业500强名单显示,重钢以2010年营业收入219.87亿元,居中国企业500强第338位、比去年提升了33位。

重钢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重钢将实现钢铁主业和非钢产业规模和效益大跨越,年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

穷则思变:改制为了重生

1994年国务院选择100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主要内容有完善企业法人制度、确定试点企业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试点企业的公司组织形式、按照公司法及安全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改革干部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

重钢最初并未成为这100家试点企业之一,可重钢自己争取到了这个名额。1994年11月2日,重钢被选为全国100家“推现”进入试点企业实施。

重钢以总纲为主旨,推行12项改革措施,包括:钢铁生产主线股份制改造、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及投资主体改革、公司治理机构调整、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及技术进步、医改、企业办教育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生活后勤系统改革、党团工会工作改进方案。

在重钢寻求改革突破和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总体方案》进行论证的日子里,重钢领导多次与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会面,要求对重钢的历史旧账给予减、免,每次都得到了满意而肯定的答复。

当《人民日报》的一位记者问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的孙同川为何对重钢如此“慷慨”时,孙同川回答说,如今不咬紧牙关进行改革,企业的问题就会越拖越重,再拖几年,拖得有气无力时,再来为企业卸包袱,就为时已晚了。

重钢的历史负担确实有些沉重,人员负担、企业办社会职能负担更是困扰重钢发展的长期“心病”。到1994年末,重钢富余职工约20000人;除钢铁生产主业外,还办有托儿所16个:中、小学校30所;职工医院6家:管理离、退休职工1.8万名,重钢办社会职能的从业人员多达5500人,年支出超过了1.6亿元。

1995年重钢的方案被国务院认定为首批进入实施阶段。重钢党委副书记潘向宇认为,“推现”启动了重钢新一轮的新生与发展,比如分流富余人员和企业社会职能分离。

1995年9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重钢首批3所学校移交政府管理一事进行了全过程报道。改革中,重钢成为全国最早完成分离社会职能的企业。在青岛召开的“全国企业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上,重钢代表第一个登台发言,重钢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与会代表的普遍好评。

潘向宇说,要改革就有付出,改革是深刻的革命,对干部,对工人,对企业,对政府,都是痛苦的事情,但改革的路子必须坚持下去,只有不断改革,国有企业才有出路。虽然改革有时很痛苦,但没有这场改革可能就没有重钢的今天。要不断理清改革的思路,明确改革的方向,坚定不移地继续,这样国有企业才能不断发达壮大。

为后来者树立制度榜样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其中的核心和难点就是构建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995年,重钢改制之后,分别组建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初步建立了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然而,重钢此时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很不完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重钢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同时也是总经理和党委书记。这种一肩三职的集权领导模式尽管在特定时期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又很容易导致个人权力的膨胀和滥用,给企业造成损失,与《公司法》的要求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相适应。

对此,时任重庆市副市长的王鸿举满怀期待地说:“从国际经验看,为了企业的长治久安,必须实现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我们希望重钢集团在这方面能带个好头,在探索上先走一步。”

改制的成绩很快显现,2000年12月31日,重钢赢利总额达到1500万元,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国企三年脱困”的目标。

2001年5月17日,重钢在钢花影剧院召开“重钢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干部大会”,重钢集团公司董事长不再兼任总经理,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按程序聘任。

2003年,重钢建立了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权责和工作流程,形成了权责明确、依法行权、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机制。

股份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重钢人积极融资、奋发图强的必然选择。

1996年12月31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证委发[1996]83号文件《关于确定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通知》:“经我委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体改委审查,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确定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境外上市预选企业”。

重钢其核心子公司钢铁股份公司分别于1997年和2007年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交所上市,成为同时在香港和内地上市的3家钢铁企业之一。

如今的重钢已经成为国内重要的板材精品生产基地和船舶用钢精品基地。其中厚钢板应用广泛,北京奥运主体育场鸟巢,三峡大坝建设及发电机组构造,以鹅公岩大桥为代表的大型桥梁,以“中华第一船”威斯比号为代表的客货运输船舶,以深圳号、井冈山号为代表的系列战舰及国庆60周年阅兵式上的装甲战车等,均有重钢产品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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