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对内开放,通过制度安排让市场真正发挥其在配置社会资源、促进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功能是大多数企业家和商人最希望看到的现实。未来,中国企业家需要加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反垄断法》不应该是企业家们陌生的课题。
对国有大企业的又一次考验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江雪
对国有大企业的又一次考验
都说发改委“出刀”了。
据说这也是《反垄断法》2008年施行以来首次对央企“动刀”。
2011年11月17日,经济学家吴敬琏坦言发表观点:国家发改委对于两个电信运营商展开反垄断调查,非常好。但是,要注意一点,一定要在法治体系下进行。现在有一个很大问题是普遍违法和选择性执法。调查垄断应该按照法律的原则,六亲不认,谁违法就查谁。
吴敬琏的明确观点和大胆求真的态度给本来思想有困惑的人带来了新的思考课题,使得话题转向了另一个焦点:垄断是否真的成立?后果如何?中国企业可以从中获得什么启示?
2011年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在出席高交会“新兴产业发展战略与国际合作展望”论坛时表示,未来几年我国要把电话的普及尽快转向宽带的普及,让每个老百姓得到高质量、可支付起的宽带服务,这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础性目标。
这无疑是给广大公众一个透明而积极的信号。
事实上,这“出刀”是对国有大企业的又一次质问和考验。
这质问或许包含行业之间的竞争态势、也包含消费者的焦虑情绪及政府部门对“败类企业家”的强烈不满。
中国的消费者仿佛都在这个时间里免费学习了一堂《反垄断法》。“调查”期间笔者不对结果妄加评论,但观察现象后有几点思考:
首先,由于相关政府部门做积极的工作,中国网民心态是平和的。中国不缺钱财,不缺能力,更不缺美妙的口号。缺的是理性、诚信和良知。就在上海FT中国年度论坛开幕仪式上,有专家说:如果中国能把载人飞船送入太空,它就没有任何理由生产不出安全的婴儿奶粉;如果中国能有长达30年的增长奇迹,它就没有理由不解决社会财富的合理共享?如果中国人能以勤劳重建经济,就没有理由不以同样努力修复一个越来越缺乏基本信任的社会?
我们听到了决心也看到了行动。这是中国的希望。
其次,广电系的主动要求配合调查令人期待。当然,公众可以对“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给电信联通带来的‘团结’”发表不同的看法,但是“积极拥护和配合调查工作”的态度也是公众少见的事实。
在中国,《反垄断法》是新鲜的。正是通过这个事实,中国消费者才可以为真正的“市场经济”鼓与呼。对政府执政之基础的公信力建设付出积极的支持。
再次,企业管理者在严峻的事实面前学会改变“习惯性思维”,认真对待调查。
因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发改委公布了医药行业一家企业“垄断”的事实。社会学家批评说“企业虽然拿出700万罚款,但是,消费者所承受的损失依然是巨大的。”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反垄断法》在中国是具有何等意义?这个垄断是不是国家和历史造成的?垄断的恶果是什么?任何企业家都没有权利影响社会做出思考和判断。
最后,说说这种环境的代价。
2011年,企业家和富豪、商人出现了新的“移民大潮”。环境已经开始动摇了人们幸福的基础。
11月19日,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召开了“2011年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调查发布暨宏观形势研讨会”。调查发现,企业经营者对外部经营环境的评价有所下降,发展动力和信心不足。在关于“我认识的不少企业家都选择移民海外”这一说法,接近半数(48%)的企业经营者表示“非常同意”或“比较同意”。
有人早就断言,不打破垄断,留不住人才和财富。更对中国“橄榄型社会”的建立造成深远的影响。
无数案例分析,投资移民看重的是发达国家相对宽松的创业制度环境。如何通过更好机制和政策环境把财富“留住”是中国极其重要的战略性议题。好的制度依靠的不是政府的经济反哺,而是打破垄断,制度保障的经济自由、产权自由和流动自由等,让更多的要素流动起来。
所以,“扩大对内开放,通过制度安排让市场真正发挥其在配置社会资源、促进公平竞争、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功能是大多数企业家和商人最希望看到的现实。未来,中国企业家需要加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反垄断法》不应该是企业家们陌生的课题。
公众的心理依旧是希望两个企业没有垄断行为。但是,如果真的是事实,就一定是可怕的吗?经济学家之所以呼吁“依法办事”是要借此案例给全社会一个透明的交代。危机是机遇,也包括这个意思吧?
积极乐观地看中国企业的进程,还有一个“出刀”是必需的。光明乳品的一个消息显示“打破垄断坚冰”。高端奶粉市场一直被外国企业垄断,那是我们自己技术不过硬。要想打破这种垄断首先要自己突围。
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竞争法研究咨询中心2011年11月16日举办了中国宽带接入市场竞争政策研讨会,集中了我国电信政策和反垄断法方面的顶级专家。专家们一致认为,发改委这次反垄断调查立场坚定、证据确凿,更重要的是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