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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版            远见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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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成长性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成长性、引领转型升级的标杆性企业予以积极扶持。

为企业减“负”地方税政应有所作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江佑法邵慧娟

为企业减“负”地方税政应有所作为

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预计,今年中国财政收入将达到10万亿元人民币,土地出让收入2万多亿元,这是全国财政收入首次超10万亿,有业内人士预计,有望达到历史性的11万亿元。

此前,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超9万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8.3万亿元的总和,比去年同期增加28.1%。

显然,目前我国的税收增长幅度与GDP增长幅度并不匹配。如果过度依赖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可能会导致税收政策被滥用。而舆论对国家税负的质疑,也使得税制改革势在必行,调整税收体系和税收政策成“十二五”当务之急。

今年10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并在上海试点调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对完善我国税收制度是一大进步,然而税收作为公共产品和公众服务的价格,理应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联系在一起,因而落实到地方税负,具体的新服务、新政策便成了观察税务改革实效的微观标尺。

浙江省作为民营经济前沿,今年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地税优惠政策。并且相关公务人员还通过走访企业,上门送服务、送政策。他们深入企业研发中心和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深入座谈交流,征求改进服务意见,并强调财税部门既要积极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又要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拓展、改造传统产业的工艺和流程,提升传统产业。

省局局长钱巨炎表示,税务部门要积极转变支持企业的理念和方法,既要依法帮扶困难企业,更要积极支持成长性企业。犹如既要对病人给予合理的治疗,救治病患;更要鼓励预防和保健,强身健体。他还认为,财税部门要学会“养鸡生蛋”,税收优惠在财政意义上是税式支出,实质上也是一种创投,不能只看眼前。企业是税收之源,现在少收,以后就会多收。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成长性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成长性、引领转型升级的标杆性企业予以积极扶持。

帮促企业转型升级是财税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地税部门的纳税服务要做好政策服务,推进系统集成式的纳税服务。财政地税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在制定服务企业的政策举措时,要多从企业角度考虑,尽可能多地深入企业和基层,了解企业和基层一线情况,使政策更完善、更有利于企业发展,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企业合理建议,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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