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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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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药陷高利贷泥沼国企掌门人借钱应急约定不清掉入利息无底洞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郝帅

湖南国药陷高利贷泥沼

“没想到在电影里才会出现的高利贷会落到我头上。”湖南省国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药)法人代表刘继泉日前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刘继泉介绍,为了缓解湖南国药在经营时遇到的资金困难,他从2002年10月开始以个人名义向湖南省新化县娄底市琅塘农村信用社戴治中借款。到2011年2月20日,借款总额达289.42万元。

“当初就是实在没办法了,企业为了应急才找他借的钱。这200多万元并不是一次借的,而是多次借款,每笔数额都不大。”刘继泉说:“其实我很清楚民间借贷利息会比银行高不少,而且有心理准备和风险评估。但是他们的利息太夸张了,一共要我还5690442元。仅利息就有200多万元,并且还附带了很多根本不合理的费用。哪家企业能承受这么高的利息呢?”

记者从刘继泉提供的借款记录上看到,确如刘继泉所说,记录上明确显示,从2002年10月19日至2011年2月20日有借条的借款为67笔,标明未打欠条的有7笔。总借款本金为2894200元,利息为2248697元。

“国家有规定,民间借贷不能高于银行利率的4倍。现在银行的5年及以上贷款利率为7.05%,就算我借的钱都以银行5年及以上贷款利率乘以4来计算,应该是28.2%。再乘以我借钱的总额,得到的数字也仅仅为不到82万元。”刘继泉说。

记者同时发现,该记录上本金和利息相加后所得出的数字与放贷方要刘继泉归还的5690442元并不相同,还有547545元的差额。

对此,刘继泉向记者表示,这50余万元的差额是放贷方“追债”所产生的。“因为我没有支付超过合理范围的款项,他们就雇了一批人成天跟着我,我到哪里,这些人就跟到哪里,给我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不仅如此,更过分的是这些人因为跟踪我而产生的‘工资’都是由我支付的。而且还有更夸张的,这些所谓的‘工资’、‘出差费’等费用还要收取利息……”刘继泉情绪激动地向记者表示。

而刘继泉所说,记者也在上述借款记录中找到了印证。在该记录中“费用现支”一项上明确记载,547545元,而其中包括“工资”、“租车”、“利息”等项。而将其与之前的本金和利息相加,就得出了放贷方所要求的5690442元。

记者还发现,在该份借款记录上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和利息的百分比,只是在每笔借款金额的后面还列有一个数字。虽然没标明这些数字的用途,但记者将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额为2248697元,与放贷方所列出的利息总额恰好一致。

如果刘继泉所借款项从2002年开始,而到最近才归还,那么利息就会按照时间的长短而变化,以整年计,最早的一笔借款到今年也已经超过8年。如果按这样的时间计算利息,那么利息必然会很高。

但刘继泉对此表示:“根本不会出现长时间的借款,我跟他借钱就是应急,湖南国药也在经营,不会没有收入,所以我一般都是随借随还,大部分情况是借款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还了。虽然没有要对方出具收条,但我是通过银行还的钱,能查到汇款记录。”

刘继泉指着一张标注时间为2007年的欠条向记者表示,“这是2007年写的一张欠条,当时我跟戴治中约定,从这张欠条起,所有的利息停止计算。”

刘继泉表示:“我已经还了他们300多万元,但是他们说还远远没有还清,现在是他们说你还清你就还清了,说没有还清就没有还清,利息和时间还都是他们说了算。”

作为执掌一家国企的企业家,刘继泉为什么在借款之时不与对方约定还款日期、利息等方面事宜,并签订借款合同呢?同时,为什么会在借款和还款时总仅仅是口头约定,连最简单的收条都没有让对方出具呢?

对此,刘继泉表示说,“其实之前我跟戴治中是非常好的朋友,甚至就像兄弟一样,我非常信任他,所以我在企业有困难的时候才会向他寻求帮助。借款的时候也就没有任何的手续,就是口头上的约定。我还款的时候也总是银行转账了事,没有向他要回我之前写给他的欠条,也没有要他出具收条,所以就造成了现在总是还款也还不完的情况。”

随后,记者在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农村信用社的网站上查到了戴治中的名字,他现在所显示的职位是杨木洲分社负责人。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社,但接听电话的该社工作人员表示,戴治中已经不在该社工作,记者随即询问戴治中现在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该工作人员说“不知道”。随后,记者在娄底市工商局网站上又查询到了法定代表人为戴治中的湖南省新化县琅塘农村信用合作社太平铺分社的相关信息,琅塘农村信用合作社太平铺分社的信息显示为:“注销”。

本报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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