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三年内免征22项收费
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龙
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文小微企业三年内免征22项收费
财政部、发改委11月17日发布通知,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依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11月17日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次免征的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起来还是很可观的,可以使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得到缓解,维持其发展。
同时,有专家认为,这个文件将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对进一步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和抑制物价上涨都有积极作用。
不按规定免征将追究行政责任
早在今年年初,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就曾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31项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的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大约50亿元。
这是继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后,再一次为企业和社会减负的举措。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此前也出台了多项针对中小企业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13日介绍说,为帮助小微型企业尽快走出当前面临的经营困境,山东将全面清理涉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
目前中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但数据显示,中国的中小企业背负着沉重的负担。
据初步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上千个子项目。
张斌告诉记者,国家已经进行过数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使企业的生存空间不断扩大。现在的这个政策属于周期性政策,免征的期限为3年,3年后国家将依据经济形势决定是否复征。这3年的时间将是留给小微企业缓冲的时间。众所周知,现在外部的经济形势并不好,而企业各项成本又很高。
研究机构科法斯给记者提供的最新报告显示,科法斯将八个发达国家列入负面观察名单或从正面观察名单中剔除;而希腊和塞浦路斯的国家贸易风险评级更是遭到下调。这更令依赖出口的小微企业雪上加霜。
有专家指出,在类似原材料、人工成本和人民币升值等因素不可控的情况下,政府能为企业减轻负担的空间就在于降低税费负担。
从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文的内容来看,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正在加大。
财政部、发改委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政策信号明显减免或将持续
浙商证券宏观经济分析师郭磊17日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未来对于小微企业和中小企业减免税费的政策应该还会有。国家主席胡锦涛曾表示,要减少对微观经济的行政干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亦明确表示,未来方向是凡是市场机制能调节的就不设审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一些费用,未来都存在减免的政策导向。
国务院曾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其中包括给小微企业减税费及多贷款。
安徽一家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徐经理告诉记者,“我们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即便这样,税费负担仍然觉得较重。在这样的困难时期,如果这样的文件和政策持续出现,不仅可以改善企业的生存环境,更会加强中小企业的信心。”
“前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释放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信号,这次算是政策的落实。过去几个季度中小微企业受通胀、信贷双重挤压,盈利空间明显缩小。而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海外需求不明的情况下,对小微企业采取定向支持的政策,有助于改善微观面,并确保就业。”郭磊认为。
有专家认为,当前中小企业以及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仍然偏重,减税费还有空间。
除减免税费外,银行业也开始对小微企业频频“输血”。
刚刚担任中国银监会主席的尚福林曾公开表示,近年来,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尚福林说,银监会在机构准入、资本补充、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在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不能收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以此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4.7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7.9%。
张斌建议,除了政策的支持外,还需要加强监管工作,使减免小微企业税费能够更加科学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