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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            论衡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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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忽悠”的电力紧张事实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郑晓奕

不“忽悠”的电力紧张事实

随着冬季取暖用电高峰来临,全国电力紧张形势进一步加剧。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近日预测,今冬明春全国最大电力缺口在4000万千瓦左右,其中既缺煤又缺水的华中和华南地区电力供需矛盾最为突出。

多年得不到解决的煤电矛盾,国内煤价持续上涨,电价未能及时联动,是造成电力紧张、火电企业严重亏损的根本原因。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多年累积的煤电矛盾在今年有趋于恶化之势,并将对我国电力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近期有经济学家发表文章质疑“谁在忽悠电力紧张”,认为五大发电集团并未亏损,而是嫌钱赚得不够多,为了“忽悠”加价,“找各种理由推脱”发电,导致电力紧张。

也有观点质疑华能国际、大唐发电、华电国际、国电电力、上海电力等电力上市公司上半年财报显示为盈利状态,但官方数据则显示其母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的火电业务却是严重亏损。事实上,二者数据并不矛盾,这些资产优质的上市公司的效益情况不能完全反映出五大发电集团的火电业务整体亏损现实。

这些上市公司属于五大发电集团中的优质资产,旗下多数电厂布局在火电效益相对较好的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上网电价相对较高,对煤炭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并且这些上市公司的装机容量只占其母公司装机容量的一部分。

相比之下,五大发电集团中的非上市部分电厂经营则普遍比较困难。这些资产状况相对较差的发电机组大多分布在中部、东北和西部地区等上网电价较低的地方,无法承受煤价上涨的成本压力,绝大部分已经陷入巨额亏损的境地。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部六省、东北三省的火电企业已全面亏损,甘肃、贵州、云南、四川、青海和重庆也出现全面亏损。中电联统计表明,1—7月份,五大发电集团的火电业务亏损180.9亿元,同比增亏113亿元。

有观点认为一些电厂将低于市场价的合同煤不用于发电,而是加价倒卖。实际上,7亿吨左右的全国重点电煤合同量,是各电力集团骨干电厂维持基本电力生产的煤炭保障,而且这些合同煤不到电厂全年耗煤的40%,还另需采购更贵的市场煤。

据中电联透露,在合同煤与市场煤价差拉大的情况下,合同兑现率呈现下降趋势。发电集团的合同电煤兑现率在50%左右。“这也就意味着今年全国重点电煤合同实际交易量仅在4亿吨左右,全国约有15亿吨左右的电煤需要从市场上采购。”

中电联数据显示,尽管“越发越亏”,但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1—9月份的火电发电量仍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3.9%、9.4%、14.0%、21.8%、14.6%,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也高于全国平均数,反映出五大电力集团在保障我国电力供应中发挥的基础性作用。

至于说我国的发电生产煤耗水平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这是不了解情况。这种说法既不了解我国几十年来在节能提效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也不了解各国火电结构不同产生的效率水平差异,即一些国家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火电效率与我国煤电为主的火电效率是不能直接对比的。

事实上,我国火电发电量中有95%左右为煤电,我国供电标准煤耗从1978年的370克/千瓦时,下降至2010年的333克/千瓦时,32年间累计降低了138克/千瓦时,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下降了37克/千瓦时,中国燃煤电厂效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比美国燃煤电厂效率要高2个百分点。

解决电力供需紧张状况,从深层次来讲要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但在目前电价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竞争性电力市场尚未建立的条件下,煤电联动机制仍是解决煤电矛盾的有效措施。中电联建议适时启动煤电联动机制,将欠账的电价联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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