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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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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交易时的风险把控与情理平衡

来源:中国企业报  

股权交易时的风险把控与情理平衡

两大名声显赫的温州财团在上海的“斗法”,足够让人惊心动魄。但是,从整个事件来看,中瑞财团肯定是最大的受害者。目前,由这幢烂尾楼引发的诸多官司正在进行当中。但是,无论有多少个官司、需要多长的时间,故事最终总有结束的一天。试想,如果法院判决明力德以及明力德所属资产———新建业大厦所做的那些担保和抵押是有法律效率的话,那么,意味着中瑞财团在费尽周折拿下了新建业大厦的同时,也拿到了一笔巨大的债务,而清偿这些债务,处理这幢楼以及债务产生的巨大费用很可能超过新建业大厦本身的价值。对中瑞来说,这是得不偿失的。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实力不强的企业,那么意味着企业可能遭受灭顶之灾。

逐利是企业的天性。我们无意去指责金福音为代表的人民企业集团不择手段从中作梗,造成中瑞财团在收购明力德的股份过程中受阻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正像电影台词里说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对于这样的企业,法律终将给予它应有的惩罚。

纵观整个事件,有几点值得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去思考。一是对项目必须进行足够的调查研究论证和规划,并充分意识到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把风险降低到最低。仅凭个人感觉就做出决定,这在楼市牛市之时可能没什么问题,一旦遇到风吹草动,就可能需要承受巨大的风险;二是温州企业这种以股权交易方式进行楼盘买卖也值得反思。表面上看的确省了不少交易税额,但是,一旦遇到股权有抵押、担保,可能会造成极大的麻烦;第三,还有一个情与法的问题,在看到楼市上涨之时,明力德的原股东要提价200万元,中瑞不同意。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中瑞财团这样做是没有错的,既然已经谈好,就不存在加价或者降价的问题,这不是对某一方,而是对双方的。但是,从情理上讲,既然楼市在涨,如果酌情考虑安抚一下这些原股东们,可能黄杨花就不会爽约而不签字,金福音就无法插手,也就不存在后面发生的一系列的问题了。

尽管此前媒体有报道说金福音是“骗子”、“老赖富豪”,但我宁愿相信,作为最早一批闯荡上海的温州商人,金福音能够在商海几十年屹立不倒,必定有他独到之处,有他适应市场的经营哲学。

孰是孰非,相信法律最终将会给出公正的判决。但是,当事双方,必须面对现实,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必须冷静思考,去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当然,诉讼法律是一种理想的手段,但是通过谈判调解也是一种不错的途径。此前,双方经上海和浙江温州两地政府和司法部门多次出面调解此事,仍然没有结果。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双方都有诚意。这很重要,也是基础。况且,生意有赚有赔,做企业有成功也有失败,谁也不可能是商场上的常胜将军,重要的是,双方都要摆正心态、放下姿态去解决问题,不要再互抖丑闻,互揭伤疤,互损形象,要知道“和则双赢、斗则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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