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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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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权纠纷升级大量资产被指“秘密”转移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原金

通达股权纠纷升级大量资产被指“秘密”转移

通达公司自称旗下没有成立任何子公司,但侯建民列出了33家刘海润控制、实际为通达公司子公司的名单,并怀疑通达公司暗中转移财产。王利博制图

一桩几近沉寂的案件,因一面特殊的“锦旗”,又浮现在舆论面前。

生活在天府之国成都的侯建民,因与原工作单位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存在股权纠纷,并认为公司股东刘海润、林雅琴夫妇存在巨额职务侵占、偷税及走私等嫌疑,于是将该公司及其股东告上法庭。在诉讼请求没有实现的情况下,侯建民又将此案举报给成都市公安局,请求得到支持,成都市公安局随后立案侦查。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侯建民很是疑惑:在成都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期间,刘海润、林雅琴夫妇居然荣获“成都市十大荣耀市民”称号。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在公安局“侦查”两年之后的2011年9月,该案忽然被撤销。

9月21日,侯建民将那面写有

“不作为”字样的特殊锦旗,送至成都市公安局。

案件神秘撤销

“你们这样做,弄得我们很被动。”成都市公安局的一位纪检工作人员,在9月24日对侯建民之妻杨琼华做笔录时这样说。

这位公安人员所指的,就是9月21日侯建民给成都市公安局送锦旗一事。这件事很快引起了成都市公安局的重视,公安局纪检和检查部门开始干预此案。

据侯建民介绍,从2006年开始至今的将近6年时间里,他与通达电器已经打了两次官司,又向公安局举报,但都收效甚微。

这场纠纷一直走到现在。

侯建民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2008年官司败诉后,他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去了一份“监督立案申请书”,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责令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此事立案侦查,2009年10月,成都市公安局正式立案。

“但公安局却一直立而不查,我多次上访无果。”侯建民对记者说。

侯建民称,他曾于2010年9月收到一封来自成都市公安机关的

“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成都市公安局已对他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已加大工作力度。”

《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这封编号为【2010】009号的答复意见书中,成都市公安局明确表示,将对四川通达电器公司刘海润、林雅琴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作进一步调查。

但就在前几日,侯建民意外得知该案已在今年9月初被撤销,消息传来时,距离撤案已经半月有余。

侯建民夫妇立即找到负责此案的成都市公安局经侦七处,却得到

“事实不清楚,所以撤案”的答复。

《中国企业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侯建民送锦旗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后,公安人员正在对此案进行核实和核查,成都市公安局纪检监察人员也已介入此案。

关联公司疑为转移财产

围绕通达电器的争执,始终没有消除。

通达电器在《2005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到,“公司在2004年9月份,有针对性对公司的机构进行了调整,各销售公司重新注册新公司。2005年,公司通过完善武汉新基地的生产体系和机制,把成都的生产模式对武汉进行复制,最大程度提高武汉生产基地的产能。与此同时,公司金网通项目工程也将在今年旺季到来之前投产,为旺季销售提供有力的保证。”

“我亲自去的武汉。”侯建民称,在法院的相关资料中,记者找到通达公司年度报告中的一些介绍,侯建民用此来说明通达集团是有子公司的。“还有金网通公司,这都是通达公司设立的。”

通达公司《2005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到,“2005年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的扩大,有许多地方需要资金投入,如金网通项目、北方生产基地、武汉生产基地的后期费用以及成都生产基地设备投入和增设经营部,都需要有大量资金周转。因此,2005年资本运作平台在筹备和合理调配资金方面需要发挥重要作用。”

在被媒体披露之后,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曾发表过一份声明,其中称,“通达公司并非集团公司,旗下没有所谓的子公司。自始至终,通达公司没有成为集团公司,旗下没有成立任何子公司。”

记者查阅从法院得到的材料,在武汉科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章程中,记者发现,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中表明,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总资本的50%,此外,其他股东包括王书明出资100万元,占总资本的10%,胡中宝出资100万元,占总资本的10%,刘宜出资200万元,占总资本的20%,冉兴娟出资100万元,占总资本的10%。对比通达公司年度报告,记者发现其中大部分股东同时也是通达公司的股东。

但据通达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记载,“由于公司战略调整,公司已于2006年3月将公司在武汉科林的股份转让给山东九地投资有限公司,即公司不再拥有武汉科林的股份。”这也就意味着,以通达公司名义的持股已经取消,武汉科林不是直接意义上的子公司。

“而接受转让者正是刘海润的父亲。”侯建民说。

同时,在四川奕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构成中记者发现,总共5名发起人,刘海润、林雅琴、冉兴娟、王树宽、秦明,全部可以在2005年四川通达股东会议公布的股东名单中找到。

据记者掌握的材料,包括武汉科林在内,四川奕新、金网通、山东九地等公司的股东,大部分都跟通达集团的股东名字重复。

“实际上这就是体外运作得来的钱,投资的公司。”侯建民这样评价这些公司。

侯建民列出了33家刘海润控制的、实际为通达公司的子公司名单,包括奕新投资、金网通等。

“金网通所从事的生产项目都是跟通达一样的,主要业务是有线电视机顶盒。”侯建民说。据悉,该公司正准备在国内上市,如果金网通上市成功的话,侯建民认为自己的投资会大有增幅,“金网通去年利润就1亿多元。”

记者查询到,在金网通公布的资料中,其中重要的大股东就是刘海润、林雅琴夫妇。

《中国企业报》记者为求证上述事实的真实性,联系到四川通达公司的代理律师罗宏波,但罗宏波对《中国企业报》记者提出的问题拒绝回答,表示不会接受采访。

通达被指“体外运行资本”

“他到现在还没有给我账本。”侯建民所指的是,在2006年知情权胜诉之后,他没有得到通达公司给予的年度会计账簿。

记者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份标注为2007年10月18日的“查封笔录”中看到,被询问人王书明对法院的回答是,“2006年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查封了一些,今年4月20日,广州市海关为了查买私,也查封拿走了一些,剩下的被成都市工商局在国庆节前,因为查税拿走了。”

但在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向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的一份情况说明中称,通达公司已经提交了2003年、2004年、2005年的财务资料,但称其余时间段的财务资料因公司多次搬迁已经遗失。

不过,《中国企业报》记者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看到,法院判决,将通达公司2003年至2005年的年度会计账簿提供给侯建民。也就是法院不支持其所申请的1999年至2005年的会计账簿。

记者从几份来自法院的材料中发现了几份声明,侯建民称这是为证明通达集团账目虚假而搜集的材料。

在中江县玉兴镇人民政府2007年6月开具的一份证明显示,玉兴镇广播站在“2003年2月26日并未购买广播电视器材,财务账上也未发现NO:1475536号工业产品销售发票”。玉兴镇广播站属于玉兴镇一个下属部门,经营采购全部由镇政府统一管理。

在三台县广播电视局出具的一份证明中显示,该局早在2002年就将镇乡广播站全部收编,成立三台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并统一采购材料,与通达公司未发生业务。

另外一份鹤龄镇的证明中显示,乡镇网络公司的账面已经全部交回县广播电视局网络公司管理。在随后附带的一份2003年12月22日的工业产品销售发票中显示,鹤龄镇广播站购买了36000余元的产品。

在一份2004年1月份的“实收资本明细”中显示,刘海润等13名股东所收资金与2002年完全一致。据此,侯建民认为通达电器提供的是一份假的记账凭证,指责通达公司做假账。

《中国企业报》记者从通达电器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员工处获悉,通达电器的资金流通都是通过私人账号进行,财务人员将销售款通过私人账号汇总到总部工作人员的私人账号。

这一流通方式也被侯建民指出。侯建民称,通达电器利用这一手段来进行资本“体外运行”,不仅侵占股东利益,更严重偷税漏税。

记者在侯建民为法院提供的证据里发现,内有一些公司人员名单和银行卡号。涉及了成都市的农行、建行等银行,也有一些外地银行卡号。

“我这里有100多个卡号,都是私人的。我还要去核实一些卡号,我有朋友的卡号就在这其中,我再去核实,查询他们账面,还会有新的证据出来。”侯建民对记者说。

记者试图从通达电器的代理律师罗宏波处求证信息,但罗宏波谢绝了记者的采访。

侯建民称:“四川通达电器在刘海润的掌控之下一直大量走私芯片,曾被某海关查封过,后拿钱摆平了。”在给记者的举证中,侯建民提供了四川通达与相关公司的传真件,上面均显示对方公司要求通达财务人员把资金通过多个私人卡进行转账。

这些往来传真及私人银行卡号能否证明刘海润涉嫌走私目前尚无答案,但有一个问题引起了记者的关注:据悉,2003年通达集团给侯建民夫妇利润分红为170多万元,但200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公司账面利润仅有230多万元。

侯建民与通达电器的多年诉讼

2005—2006年,侯建民因财产所有权纠纷,将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胜诉。

2007—2008年,侯建民认为通达公司股东刘海润、林雅琴夫妇存在巨额职务侵占、偷税及走私等嫌疑,再次将该公司及其股东告上法庭。2008年被判败诉。

2008年,侯建民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去一份“监督立案申请书”,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责令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此事立案侦查。

2009年10月,成都市公安局正式立案。

但侯建民认为相关部门“立而不查”,遂多次上访。

2010年9月,侯建民收到成都市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已对他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目前已加大工作力度。”

2011年9月,该案忽然被撤销。

2011年9月21日,侯建民将写有“不作为”字样的锦旗,送至成都市公安局。

目前,公安人员正对此案进行核实和核查,成都市公安局纪检监察人员已介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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