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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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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败北侵权案

“大象”倒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静宇

“大象”倒地飞利浦败北侵权案

宁波市鄞州萨雷斯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萨雷斯电器”)副总经理敖谦平为自己赢了官司而高兴。

“真是太不容易了,我的心情一直被激动和痛快包围着。”8月23日,敖谦平在电话中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一审中赢了国际电器巨头飞利浦“安全插座”侵权案,萨雷斯电器很快成为坊间热议的焦点。

“飞利浦堂而皇之用上了我的专利,即使它是国际企业巨头,我也不会善罢甘休的,一定要讨个说法。”敖谦平说。

历经2年多时间,期间的曲折坎坷与磨难也许只有敖谦平自己能体会得到。

飞利浦被指盗用专利

除了是萨雷斯电器有限公司的副总,敖谦平的另外一个身份是从事研究开发电器插座方面的工程师。

1996年7月,敖谦平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安全插座”专利,并在2001年10月31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2005年,敖谦平带着他的专利来到了深圳市和宏实业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负责“安全插座”的开发,并与该公司签下了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其在专利保护期限内,有权实施该专利。

“但是在产品通过检验并刚推向市场的时候,和宏公司就以劳动合同到期等等理由为借口,迫使我不得已离开了该公司。”敖谦平说。

2008年10月,不甘心的敖谦平来到了宁波,与人合伙开办了宁波市鄞州萨雷斯电器有限公司,并以“萨雷斯”为该“安全插座”的注册商标。

“这毕竟是我多年研究的心血,我不甘心就这样罢手,况且我的合作人也认为其市场前景很广阔,所以我们联合开办了鄞州萨雷斯电器有限公司。”敖谦平说。

然而好景不长,2009年初,当“萨雷斯”大批量推向市场时,敖谦平突然在全国各地发现“PHILIPS”牌安全插座,而且“PHILIPS”牌安全插座上的专利号竟与自己的发明专利相同,就连京东、淘宝等各大网站上也有该产品在叫卖。

“当时看到那么多家电商场超市以及网上购物都在卖这款‘PHILIPS’牌安全插座,我脑子一下子就懵了,我下决心一定要弄个明白。”敖谦平说。

经过对市场大量走访和调查,敖谦平了解到,市场上所有卖“PHILIPS”牌安全插座都出自于一个企业,那就是飞利浦公司,而且飞利浦还有这种插座的专利号。

“2008年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看中了深圳和宏公司制造的‘安全插座’,并私下与和宏公司合作,以授权和宏公司为飞利浦品牌的代理商为幌子,大肆合作制造与销售PHILIPS(飞利浦)品牌的防触电‘安全插座’。”敖谦平说。

敖谦平告诉记者,当时飞利浦公司对“安全插座”的市场售价为每只170到260多元。“据我们了解,飞利浦通过‘安全插座’的带动,第一年就销售2800多万元插座,去年更是达到了近1亿多元人民币。而我们生产的‘安全插座’每只售价只有不到80元。”

“蚂蚁”告倒“大象”

盗用自己专利、售价高昂,敖谦平再也坐不住了,“起诉,我必须要去法院告他们去,专利就是自己的孩子,他们这种野蛮的行为和抢我的‘孩子’有什么区别。”

得知敖谦平要状告飞利浦的消息后,亲戚朋友纷纷劝说,“你的‘对手’是跨国大企业,财力雄厚,打得起官司,而且很多人都不相信大企业也会侵权,如何告得了?这不是蚂蚁撼大象吗?”

但敖谦平决心已定,2010年11月,敖谦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飞利浦公司、和宏公司等停止侵权,销毁流通和库存的侵权产品以及模具,共同赔偿100万元。

宁波中院进行了两次庭审后认为,“安全插座”产品标示的商标、厂商名称及其地址、邮编、服务电话、条形码等识别性标识都证明了飞利浦是这个产品的制造商。

产品实际由和宏公司接受飞利浦公司委托后,交由其他公司生产。而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和宏公司无权允许许可合同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该专利。

6月27日,宁波中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飞利浦通过和宏公司定牌生产“安全插座”产品的行为,没有获得专利权人敖谦平的许可,已构成侵权,和宏公司提供模具给其他公司实施生产并销售飞利浦品牌“安全插座”产品的行为,也构成侵权。

宁波中院责令飞利浦与和宏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这项产品,共同赔偿敖谦平80万元,并要销毁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模具,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

“对这个产品我太熟悉了,潜心研究了多年,除我之外,在国内乃至世界至今还没有其他品牌研发出这类产品。”敖谦平说。

“一根筋”效应

当初敖谦平坚持要把官司打到底的“一根筋”让他周围的亲朋好友很不理解。

敖谦平说,“当时很多经销商都不相信像飞利浦这样的大公司会侵犯我们的专利权,在很多人的眼里,我们中国的产品一向是仿造国外的大品牌。”

而同时劝敖谦平放弃的还有他的公司合伙人。“他们的理由都不约而同,说我所在的企业只有200多员工,年销售额也不过5000万元,就像只小蚂蚁,根本无法与拥有10多万员工,在数十个国家设有生产基地的飞利浦抗衡。”

“起先,飞利浦公司并不把我放在眼里,认为我只是想要钱,想私下解决。而周围的亲戚朋友也都认为肯定无法与世界500强企业对抗,都劝我放弃打这场官司。”敖谦平说。

在很多人的眼里,中国的产品一向是仿造国外的大品牌,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更多的企业已经转型做自己的专利产品,专利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了。

“这起知识产权官司振奋人心。”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吕甲木说,“以前,宁波的中小企业只要摊上与跨国公司有关的知识产权官司,99%都是应诉方胜利,而这次,我们不但是起诉方,更重要的是扳倒了‘大象’。”

“许多中小企业发明的核心专利被跨国企业看中后,往往基于眼前经济利益的考虑,接受跨国企业的委托进行定牌生产,在产品上标注跨国企业的商标和企业名称后在国内和国际上进行销售。”吕甲木说,这样一来,产品的大部分利润不仅被跨国企业赚取,而且对拥有核心技术的国内企业培育自主品牌非常不利。

吕甲木说:“此案的胜诉意义重大,将有效防止一些跨国企业利用各种非正常手段,坐享中国知识产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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