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3版:调查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3版            调查
 

2011年8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鲜膜行业乱象凸显

新国标迟迟未出,企业执行标准五花八门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延生

新国标迟迟未出,企业执行标准五花八门保鲜膜行业乱象凸显

生活中用来包装食品的保鲜膜或许暗藏危害健康的“隐形杀手”。

这并非危言耸听。调查显示,由于PVC保鲜膜尚无国家标准,致使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包装标识不规范,缺乏相关警示语,未注明使用方法和范围等各种问题充斥其中,令保鲜膜市场鱼龙混杂,产业乱象丛生。

《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PVC保鲜膜上所标示的执行标准五花八门:有轻工标准、欧盟标准、企业标准,还有查不到出处的标准,有的甚至没有标注执行标准。

而千呼万唤的保鲜膜新国家标准却屡屡“无理由”延期,保鲜膜生产企业至今无“标”可依。

国标“缺位”

自今年4月台湾多种运动饮料及果汁饮品被查出含致癌物以来,“塑化剂”就牵动了世界食品安全的神经。

今年6月至7月,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和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联合组成调查组,对北京、广东等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销售和使用的保鲜膜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由北京某高分子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保鲜膜DEHP(邻苯二甲酸二酯,一种增塑剂)超标76倍;江苏某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保鲜膜DEHP超标31倍;常州某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保鲜膜DEHP含量超标近6倍。

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并于今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已将“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被列为限制类,“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装制品”被列为淘汰类。

然而,在PVC保鲜膜安全问题得到政府高度重视的同时,相关国家标准却迟迟不能得以实施。

“其实早在2009年4月,相关部门就发布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定于当年12月实施,以代替实施了20年的《聚乙烯自粘保鲜膜》标准。”著名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新标准两次被延期,2009年11月,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发文称延期到2010年9月实施;而到了2010年8月,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又下文再次延期。”董金狮称,两次延期都未说明理由,而且第二次延期时未再提及实施时间,所以PVC保鲜膜一直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

市场“乱局”

“其实PVC就是一种硬塑料,只有加入增塑剂,才能把它拉成透明、柔软的保鲜膜。”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质监部部长段玉静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明确禁止企业使用DEHA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物质生产食品保鲜膜。对于DEHP,我国《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其在塑料材料中的特定迁移量不得超过1.5mg/kg。”

PVC制品中含有氯乙烯单体,这种物质是有毒的。同时,PVC保鲜膜废弃物不易处理,若进行焚烧,不但会释放出刺鼻有毒的氯化氢气体,甚至还会产生强致癌物质———二恶英。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多数PVC保鲜膜并没有明确标示“不能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等信息。

段玉静建议,相关部门应明确规定企业将增塑剂的名称及用量标注在产品外包装上,也应明确标注如“禁止用于微波炉”、“禁止接触油脂食品”等相关警示语,防止因使用不当埋下安全隐患,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调查中发现,现在市场上有一种新型材质的保鲜膜:聚甲基戊烯(PMP)保鲜膜,标示耐热温度为180℃,可在微波炉中使用,且燃烧后只产生二氧化碳和水,安全环保,然而这种创新材质的保鲜膜虽然在超市有售,却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而材质为聚偏二氯乙烯(PVDC)的保鲜膜,虽已经被列入新的国家强制标准,但因标准没有实施而同样疏于监管。新国标中虽然规定了PVDC保鲜膜,但是其并未实施。

期待“新国标”

“新国标目前仍没有实施时间表。”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家骐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原因很复杂”。

据陈家其介绍,当初之所以暂缓实行新国标,是因为部分企业认为标准太过严格,暂缓实施是为了有一个缓冲期以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太大的进展。

据悉,新国标暂缓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品检测问题。

“保鲜膜化学指标检测比较简单,主要是物理指标的检测比较麻烦,需要专门的检测设备。”SGS轻工及消费电子产品实验室高级技术经理卢耕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

卢耕称,这种检测设备每套价值上百万元。而由于保鲜膜的生产厂家少,检测业务量太少,并且一套检测设备仅能检测一种或几种指标,因此国内检测机构大多没有这种设备。

而生产企业要把产品推向市场,必须先自己检测出基础指标,才能送给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检,但缺乏设备使得企业无法自己检测基础指标但生产企业又买不起或不愿买这种设备。这必然导致新国标的实施困难。

而也有业内人士透露,新国标之所以迟迟不能实施,是另有原因。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强制性国家标准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制定的,而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施行后,食品安全法规改由卫生部制定,涉及国家机关行政职能的交接。”国内最大的保鲜膜经销商、北京本全天元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全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希望保鲜膜新国标尽快出台。”

“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任由市场混乱下去,最终受损害的还是整个行业。”张本全表示。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