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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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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中国特色国企发展道路

来源:中国企业报  

走中国特色国企发展道路

“十一五”期间,青岛港集团港口资产从2005年末的139亿元增加到270亿元,并于2009年提前17年还清所有外债,实现“零负债”经营。青岛港集团等国企在改革与创新中走出了自己的路。 本报记者林瑞泉/摄

(上接第一版)

显然,央企并不像某些舆论所言,“只是靠行政保护和垄断地位生财壮大”。在海外,没有了行政保护,甚至处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央企仍然保持了强大的竞争力。一味地贬抑央企为“在自家院里窝里横的公鸡”,缺乏证据。

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绿色经济的兴起和节能减排的刚性要求,中国国有企业开始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摈弃粗放型的管理和生产方式,尽快从“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在全球化的竞争中打开属于自己的空间。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它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成长和壮大过程,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回望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走过的路,我们清醒地看到,国企改革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成功,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给予的信念力量和指导作用。

向左,还是向右?

国企回答:走自己的路

近代历史上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总是处在一种两难情况中。

国企发展的良好态势,并没能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当然,国企自身尚存在不足。公众对这些问题提出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股别有用心的舆论暗流在四处窜动,戴着自由的漂亮帽子,引吭高歌“私有化”调调,妄图通过“养舆”以实现“铜色政变”。经济学家左大培揭示这一现象,“中国的私有化势力进一步制造出消灭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实行全面私有化的舆论,提出所谓‘冰棍论’、‘烂苹果论’,编造出形形色色的论调,以鼓吹彻底消灭国有企业,尽快实现全面私有化。”

舆情在自由主义和私有化思潮的鼓动下愈加难以把握,愈加不利于国企,这使得我们更深刻地剖析、探讨国企发展道路合理性变得很有必要。

从世界史考察,英国以自由市场经济为基础走上世界霸主宝座;美国将国家干预引入自由市场经济,演绎了现代经济发展的神话;日本寻找到了国家主导工业的发展方向和改革模式,一度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它们各自都在走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不同路径,而不是不假思索地因循别国的老路,这是最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失败的教训也还历历在目。俄罗斯在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受美国自由主义的浸染对国家经济实施

“休克疗法”,然此后一蹶不振。到2000年,俄罗斯许多大型国企已被私有化,巨额国家财产被少数寡头瓜分,其中不乏极力鼓吹私有化的美国西方在俄罗斯的代理人。而今,俄罗斯人怀念计划经济时代的情绪也日渐滋长。俄罗斯著名舆论调查机构列瓦德分析中心在2007年做了一项调查,数据显示,60%的俄罗斯人认为俄罗斯工业企业私有化是没有必要的,52%的人认为这些企业私有化以后对俄的政经体系没有帮助。

将目光转到我国。如果国企改革按照新自由主义开出的药方乱吃药吃错药,而不考虑我国的实际,那只会挫伤民族产业的元气。回望国企改革的历程,党中央始终不曾脱离中国的实际谈改革,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最终提出了改革的四大要点:一是要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二是国有经济是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国有经济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四是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事实上,国企改革的推进整体来看与中央的精神是符合的,与中国实际国情是符合的。

我们应该警惕那些打着“国进民退”旗号而鼓吹“私有化”的势力。它们对欧美的“国有化”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却竭尽所能制造中国应该全盘私有化的舆论。国企改革不应被这样的势力所牵绊,而应该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通过嫁接了国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双重优势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深化、搞好改革。

我们更应该警惕那些“左”的思潮抬头。要看清那些听起来很能够煽动人心的惑众提法,比如说主张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路子才能把中国推向世界强国的地位。我们要始终明白,哪些选择在过去已经做过了,实际效果并不怎么样。因此,我们遇到动荡的时候,不会被以前做过的错误选择和无效的观念所误导。目前的改革进程中出现众多的博弈现象,也会有一些利益集团死守权力,导致改革的进展缓慢。同时,还有大量国企尚未完成改制上市的进程;完成改制上市的国企,也有可能因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低,股份流通不畅,国有股一股独大,影响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作用。这些改革前进征途中的问题,往往与“单纯公有制优越论”有着千丝万缕联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警惕把中国推向与市场经济对着干的企图,市场主导经济的改革方向绝不能逆转,不管他们用怎么鼓舞人心的说辞。

为什么国有企业发展一定要反对“向右转”呢?很简单,彻底私有化只能葬送国有企业乃至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

为什么国有企业发展一定要反对“向左转”呢?也很简单,过度的政府干预只能导致市场的萎缩和效率的低下,回归被历史抛弃的老路。

我们认为,如果透过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的现象,研究变化趋势,所有的政治主张和意识形态实际上都是围绕“经济中轴线”上下摆动的,都或隐或显地反映着不同社会集团和政治集团的经济利益。过于强调意识形态而只能伤害经济本身。譬如,明明竞争与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有人却硬是用政治话语来硬套,结果只会抑制市场经济的发育。

通过对国企纵向发展与横向比较的梳理,中国国有企业既不能走计划经济的老路,也不能搞苏联解体后的私有化,不能成为又一个被“西化、分化、弱化”的对象。正如一些专家所言,在我国,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此人们已普遍有清醒的认识。但对教条地对待当代西方各种学说和制度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危害,认识就不太一致了。脱离中国实际和照搬照抄西方经济理论的现象在我国大有市场,过度关注和指责“国进民退”正是这种认识的反映。

老路、邪路都不能走,惟有新路是自己的路。中国特色的企业发展道路就是坚持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坚持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坚持以市场经济为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企业发展道路。

根深才能叶茂,本固才能枝荣。从新旧中国的对比中,从改革前后的对比中,从国内外的对比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道路,是引领中国发展和进步的惟一正确道路,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

正在形成的国有企业发展道路新体系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问题。用马克思的话说:“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改革开放的国有企业伟大实践,必然提出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之路?怎样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之路?这是改革开放新时代、新实践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实践是绚丽多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理论体系也是丰富多彩的。作为一个思想深刻、内涵丰富的科学理论体系,我们要正确地运用它,充分发挥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首先就要对它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理论体系包括根本性质、改革方向、改革地位、核心任务、发展战略、发展活力、实现途径、发展动力、领导力量等重大问题。

———国有企业本质论。“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着它来自何处,去往何方,代表谁,依靠谁,明显有别于普通企业。2009年8月17日,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强调指出: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这“三个重要”的清晰定位,为我们指明了国有企业未来的出路和定位,也赋予国企沉甸甸的责任。以中央企业为龙头的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保证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的基本力量。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可以弥补市场机制的固有不足,可以完成非公经济无法企及、政府也难以实现的政策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实现共同富裕最重要的保证。

从“国营”到“国有”再到“国资”,国有企业一方面在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企业治理结构,另一方面还要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障市场供应、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人们不会忘记:2010年青海玉树7.1级地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电投等电力企业迅速向灾区派遣应急抢修队伍,全力保障灾区抢险的电力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航油等石油企业迅速就地组织成品油资源调往灾区。这些,都是由国有企业本质决定的。

———市场经济改革中心环节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国有企业成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主体,实现微观经济基础再造。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国有企业改革被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进一步要求国有企业改革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相应地得到最终确认,即要成为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企分开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微观基础。

———国民经济主导地位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要发挥主导作用。当然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而不是必须分布在国民经济所有领域。国有资本越是向能发挥自己优势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而从没有优势或丧失优势的一般竞争性等领域退出,就越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就越能很好地发挥出来。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数量减少了一半多,但国有资本大量增加,最近5年增长达1倍左右,继续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便是最佳证明。

———现代企业制度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坚持循序渐进,从放权让利到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从明晰产权到国有出资人到位,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步步深入。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它的有效组织形式是股权多元化的现代公司。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为国家出资的企业奠定了制度保障。

建立科学规范、相互制衡、权责明确、有效运作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核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建立适应国家出资企业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重组调整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坚持抓大放中小,着力搞好中央企业。做强做大国家出资的企业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国企改革中,必须着力抓好大型企业的改革。而对主要分布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大量国有中小企业,则要采取多种形式,包括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放开搞活。因此国有经济必须从中小企业层面退出,以优化国有资本的资质。

———竞争机制论。坚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使国有企业始终保持活力。

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必须把垄断行业改革提上议事日程。垄断行业是国有企业最集中的领域,也是国有大型企业、中央企业集中的领域。中央垄断行业改革已取得相当进展,但离目标要求还很远。使中央企业保持发展活力是一个大问题,必须打破既得利益的阻挠和抵抗,必须有中央政府的强有力的推动和领导,必须有超脱垄断部门的机构来设计改革方案和监督执行。垄断行业改革同中央企业改革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主要的内容是引入竞争机制,使行业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并提高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公有制实现形式论。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改制时,应根据国企的规模大小,在外部人资本与内部人资本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匹配关系,一方面,要让内部人———管理层和职工与外部人一样能够参与国企的改制,且做到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又要划出一定的股权比例,引入外部人资本,防止形成封闭式的股权结构。

———科技创新论。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技术改造,把握引领未来的战略主动权。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也是国家出资企业加快发展的动力。在实施这个战略的过程中,国企应发挥主导地位和现有实力优势,整合企业内外部科技资源,积极探索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机制,加快产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提高产品质量,挖掘潜力,降低成本,升级换代,提高效益,加紧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把科技创新投入作为最重要的战略投资,把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国企监督管理论。建立国资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是推进国家出资企业的基石。国企需进一步明确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出资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标准和奖惩制度;不可忽视以企业文化为核心,以人为本强化细节管理。

一个完整的体系,正在形成;一个相互关联的内在逻辑,正在造就。第一条是本质属性,是国有企业理论的精髓,贯穿于全部。第二条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定位;第三条是前提与立论基点;第四条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第五条是发展战略;第六条是活力与机制;第七条是实现途径;第八条是动力;第九条是领导与管理体制。以上九条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鲜明的市场经济特色,并且正在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

“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国企未来的改革和发展,一切应当按当时情况而定。正如经济学家樊纲认为的:“国资发展不能够太过教条,哪一个机制好我们就用哪一个,不把它固定死,这可能是最现实最有效率的。”

显然,国企尤其是央企在目前尚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财政部企业司陈柱兵和马军就对国企改革总结出五点问题:制约国有企业改革的体制问题依然存在;垄断性行业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尚需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我们还注意到,央企分布依然偏宽,结构也不尽合理,一些央企从事的经营业务也不属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人们习惯的计划经济与不习惯的市场经济的二元结构,是造成央企种种弊端的诸恶之源,像魔障一样侵蚀强壮而健全的肌体,我们的努力便是早早结束这种尴尬。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是镌刻在马克思墓碑上的一句名言。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国有企业推进改革与发展的正确理论;未来的实践还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将更好与国有企业实践结合形成新的理论成果。

事实上,中国国有企业30年改革全过程,始终存在一个解放思想、反“左”防“右”的方向道路问题。改革初期每前进一步都碰到“左”“右”两种倾向,要么是追究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的问题,要么是追求放任、全盘私有。一些激烈的争论及偏于极端的倾向在不同时期都有典型的表现。1978年的扩权、1986年的股份制、1997年的股份合作制及随后的搞活国有中小企业,2002—2004年的产权改革和管理者收购的争论,特别是2010年的“国进民退”议论尤其考验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每过七八年,总要有一次较大的思潮碰撞。

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是关系国有企业前途命运的根本问题,是关系国有企业事业成败兴衰的决定因素。在当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道路就是我们要高高举起的鲜明旗帜,就是我们要走的惟一正确道路。这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意志、实践的选择。

随着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变化更加复杂,国有企业将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历史已经证明并且还将证明,国有企业是我党执政的不可替代的重要经济基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或“中国模式”的独特优势所在。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中重获新生、在市场竞争中壮大成长、在国际角逐中集体崛起,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发展模式”强大生命力的重要体现。

“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重申这样的决心。这是党的坚定信念,更是亿万中国人民在历经曲折后的深切呼唤。

新起点,新形势。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困难,历经艰难曲折、苦难辉煌的中国企业保持着高度清醒。

加快转型,跨越发展。肩负民族复兴伟大使命的中国国有企业和其它企业有着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只剩下不到10年;到2050年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跻身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只剩下不到40年。

时不我予,时不我待!蓝图美好,关键在于落实;机遇宝贵,关键在于抓住。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本报实习生袁荃荃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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