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8版:投资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8版            投资
 

2011年7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股权交易所摘牌后又未能登陆证券市场的这段时间,成为企业与资本市场“脱钩”的“真空期”。以最早从天交所摘牌的新大地为例,这段“真空期”已长达一年半,且至今未有眉目,而北陆药业从新三板转战创业板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

股交所转板“脱钩”之惑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田晶/文

股交所转板“脱钩”之惑

在天交所这类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做大规模后再转到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是股权交易所向中小企业描绘的一条“曲线上市”理想路径。

《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天津股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天交所”)获悉,于去年1月26日正式挂牌的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淼雨饮品”),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终止挂牌,“并决定选择时机启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已有4家企业从天交所终止挂牌,宣布将在主板、创业板或海外上市,但尚未有任何一家率先游到彼岸。

平均融资不足2000万元

淼雨饮品前任董事会秘书王迎军告诉记者,作为淼雨饮品在天交所挂牌期间的律师,自己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现在该公司上市事宜由常务副总裁胡依彤负责。

7月7日,当记者致电时胡依彤时,她表示正在杭州出差,对于企业上市的具体进展目前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不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个月举办的2011年第二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学员名单上,胡依彤的名字和新日电动车董事会秘书王晨阳出现在一起,而新日电动车此前亦宣布将于今年在中小板上市。

“淼雨饮品说的是选择时机在深圳上市,这表明目前可能也还没有进入操作流程。”天交所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除了淼雨饮品外,另外三家主动从天交所摘牌的企业分别是内蒙古新大地路桥集团、大连顶金通用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汉镒资产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新大地路桥集团已聘请银河证券为上市券商,此外私募融资、IPO审计工作也按计划基本完成。

上述天交所内部人士表示,通过在股权交易所的融资,上述企业的规模有了很大提高,为了下一步登陆主板市场才在天交所摘牌。

截至今年6月底,天交所共有74家企业挂牌,融资总金额为13.78亿元,这意味着,平均每家企业融资只有1862万元。

在采访中,多位天交所挂牌企业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融资规模并不“解渴”。

截至7月11日,天交所总市值为115.3亿元,市盈率为12.79倍,此前其市盈率只有6—8倍。而创业板的市盈率一度高达上百倍,即便是近期发行价较低的创业板股票,市盈率也至少在20倍以上。

市盈率偏低,意味着在天交所挂牌不可能像创业板上市一样获得超募资金。

“对中小企业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我们市盈率低,但是为企业争取的是时间。”天交所总裁钟冠华说。

企业忧虑转板“踩空”

钟冠华曾宣称,天交所旨在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证券交易所筛选和输送优质成熟的上市后备企业。大部分中小企业到天交所挂牌的目的也很明确,即为上市“练兵”。

山西一家拟在天交所挂牌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正在密切观察新大地、淼雨饮品这几家公司的上市动态,并参考它们的样本来设计我们的融资方案。”

他还透露,天交所与其接洽的项目经理承诺,按照他的企业状况,“律师费、审计费、验资费、私募顾问费再加上天交所上市费用,总共只要100万元左右,而且挂牌之后可以再定向增发,一年之内能多次融资。”

然而,让他心存顾虑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成功的上市样本可供参考。

九鼎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保盈表示,天交所尚未成为真正意义上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尚未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美国从OTCBB(场外柜台交易系统)到主板通道是打通的,而从天交所转板沪交所和深交所的通道并未打通。

“正因为这样,它反倒有可能成为企业上市的障碍。”张保盈说。

上文中提及的天交所内部人士亦坦承,在与上海和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的对接上,天交所目前还没有实质性的动作。

相比之下,同为非上市企业股份交易场所的新三板表现更为抢眼,曾在新三板挂牌的久其软件、北陆药业、世纪瑞尔、佳讯飞鸿、紫光华宇等企业,已经陆续在创业板上市。

在股权交易所摘牌后又未能登陆证券市场的这段时间,成为企业与资本市场“脱钩”的“真空期”。以最早从天交所摘牌的新大地为例,这段“真空期”已长达一年半,且至今未有眉目,而北陆药业从新三板转战创业板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

上述拟挂牌企业负责人表示:“淼雨饮品、新大地如何走出

‘真空期’,能否登陆中小板,都会影响到我们的决策,毕竟不想只在股交所空忙活一场。”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