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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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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退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现象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裴泳翔/文

企业进退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现象

潮汐是海水周期性涨落现象,企业发展趋势的进退涨落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自然现象。然而,本是正常市场经济现象的企业兼并重组,却总是引来颇多议论。

社会上有不少人将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特别是一些兼并、收购和重组的事件说成是“国进民退”,认为这是与“民”争利;有的学者认为国有企业做强做大了就会挤压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不利于非公经济的发展。

在企业经济进退涨落问题上的思想混乱,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一部分人的利益诉求,自当认真对待。但是,关于“国进民退论”的基本观点不符合客观事实,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则需要澄清。

进退是市场竞争的结果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有互补的一面,也有相互竞争的一面。从中央企业来看,这几年因为竞争不利而退出的案例不少。如纺织行业的某集团竞争不过其他企业,最后的结果是整体破产。显然,进和退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无法按所有制来设定的。

从宏观的层面讲,我们并没有看到“国进民退”的趋势,中小企业仍是靠民营经济在发展,少量尚没有退出的国有企业仍在退出的过程中。在大企业层面国有和民营企业有竞争,这种竞争完全是正常的,谁胜谁负看具体企业的竞争力,无论结果如何都不值得反应过度。这几年经过改革,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有所提高,这在与国外公司的角力中看得很清楚。而且其中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已经是股份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形态,让这些经过改革的国有企业必须在民营企业面前表现出一触即溃的样子,似乎也是不够合理的。

我们不能不注意,当代西方国家为实行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调节,美国政府在近年间就曾掀起了一轮国有化浪潮。西方发达国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如此积极地推行国有化,被认为是必要的。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也是不难理解的道理。

企业的兼并重组是当前企业发展的大势。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生产的社会化,生产的社会化客观要求生产资料占有和使用的社会化,而生产资料占有和使用的社会化会导致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

企业规模从小发展到大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完成。一种是自我扩张,通过投资,然后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另外一种是兼并。劣势企业的资源配置是低效,优势企业的资源配置是高效的,优势企业把劣势企业吃掉,就等于把资源从低效配置状态转换成高效配置状态。如果国有企业的效益高于民营企业,就没有必要硬把效益高的国有企业拒之门外。

事实证明并不存在“国进民退”

数据是有说服力的。根据全国工商联公布的数据,2000年前,非公经济占我国GDP的55%左右;在今年两会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王文彪公布,2010年非公经济占我国GDP的比例已经提升至60%。“十一五”期间,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已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50%。据统计,在40个工业部门中,非公有制经济在27个部门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在部分行业已经超过70%,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主体。

我们再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这个事例来说明这个问题。从2003年至今,中国建材用100多亿元国有资产,以“三七开”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占比底线为30%,实现国有资本的相对控股),重组国内200家非公企业,目前资产规模跃增到1500多亿元;营业额从30多亿元跳涨至1300多亿元;利润从不到2亿元,飞升至75亿元。

显然,重组前的200家私营企业主,目前既是中国建材的私人股东,又是央企的职业经理人。上述双重身份,使非公资本所有者,可以从75亿元的利润中分得理应属于自己的股本收益。这种收益应当是记录在非公资本收益项下的。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工商统计,中国建材属于央企,其营业收入、贸易利润自然就被记为“国有”了。

目前,全国有众多国企都像中国建材一样,将上述类似资产和利润,根据实际权属人的不同,分类标注在相应的非公经济项下,那么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还要更高些。

“国民共进”而不是此进彼退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为非公经济大发展开辟了绿色通道。近年来,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又有巨大飞跃。在去年5月,“新三十六条”颁布实施。特别提出,今后,民间资本可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要在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中央有关政策性文件中,从来没有提过“国退民进”或“国进民退”的概念。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战略性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重要方针,即国有企业“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进一步指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可见,中央强调的是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根本没有提出什么“国进民退”的概念和政策措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与“民”、“公”与“私”是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而不是此进彼退、相互排挤的关系。

“国退民进”也好,“国进民退”也好,都是不科学的提法与概念。首先,所谓的“国进民退”的论断在理论上不能成立;二是并不存在整体上国企取代民企的事实;三是一些学者热情支持发展与壮大国有经济,是符合宪法规定的,但不能与“国进民退”的提法相混淆,因为国有经济的发展与壮大,不是通过排挤和吞并非公有制经济,而是通过自我完善与发展实现的。

在中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真正需要的是公有经济成分和非公经济成分双进、双赢局面。

企业进退涨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争论谁进谁退没有意义,用所有制来硬套,更没有意义。最好的做法,还是研究一下如何保持和改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无论是从现实,还是长远来看,这一点对国民经济与企业发展可能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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