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下属一些农信社分支机构,由于没有对本单位会计处理系统方式进行改革,利用老的会计记账方式,以帮助某些银行从事“消减信贷规模”为目的,进行违规“票据转贴现业务”操作。其结果是,一方面致使某些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处于停滞状态,从而获得更大的信贷额度;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票据市场利率急剧上升。
河南农信社违规票据转贴现调查
帮助商业银行虚增信贷额度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静宇/文
帮助商业银行虚增信贷额度河南农信社违规票据转贴现调查
部分地区农信社系统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会计处理漏洞,为商业银行腾挪信贷额度打开了方便之门。 本报记者林瑞泉/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近日,河南省农信社爆出内幕:该社帮助多家商业银行“消减信贷规模”的票据转贴现业务,已在部分地区被紧急叫停,河南省银监局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中国企业报》记者通过内部渠道获悉,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党委书记鲁轶,副主任、党委委员李志刚近日分别赶赴地市农信社进行调研和整改工作。
“省联社很重视这次事件,省联社主要领导亲自在抓。”6月16日,河南省农信社一位内部人士透露说,
“这几天陆陆续续都停了,上面正在介入调查。”
记者随即电话联系河南省银监局求证此事。“目前只是进行每年例行的现场常规检查,‘票据业务’也在例行常规检查范围之内,并没有紧急叫停。”河南省银监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然而,6月19日,当记者再次联系河南省农信社人士时,得到的答复则是:“省里的检查已经陆陆续续结束了,有些信用社机构不做了,可是有些机构还在做,只不过更加隐秘小心了。”
信贷紧缩之下:银行、信用社“一拍即合”
“当有的银行信贷规模超了,就采取这样一种操作:将票据卖断给河南农信社以减掉信贷规模,然后再从河南农信社逆回购买入票据,这样对银行来说既减掉了信贷规模,又腾出了信贷额度。”
当记者问及“票据业务被紧急叫停”的原因时,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某地级市信用社稽核部门工作人员陈磊(化名)说:“这次事情的起因,主要是由于农信系统在会计处理上漏洞太大,这其中包括某些银行通过农信社票据购买腾挪其贷款规模,省里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调查了,现在此路已经走不通了,不是不想做了,而是不让做了,也不敢做了。”
陈磊表示:“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是将未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的行为,这样可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是与商业信用结合的放款业务。”。
“票据业务不仅是各大国有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系统的主要业务之一,以前全国所有省市的农信社票据卖断和回购操作在会计处理上都没有作区分,后来大部分省的农信社会计处理方式都做了改革,但河南等几个省的农信社还是沿用老的会计记账方式。”一位长期从事农信社管理的人士说。
所谓票据卖断,即指票据转贴现业务,指银行将未到期的票据拿给另一家机构进行贴现,它实际上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而“票据正回购”,则是指一方以票据作抵押融入一定规模的资金,然后在未来某一时间将票据购回的操作。反之则为逆回购。
新的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票据卖断和“票据正回购”操作进行了区分,银行将票据卖断,就不再计入贷款规模,这为银行腾出了信贷空间。
而做“票据正回购”则不能减少信贷规模,反之,“票据逆回购”也不增加信贷规模。
由于河南的农信社仍沿用老的会计记账方式,对于票据卖断和回购科目不分,因此,无论是票据卖断还是“正回购”,农信社都可以为银行“消掉”信贷规模,这就给了银行和农信社合作的机会。
“当有的银行信贷规模超了,就采取这样一种操作:将票据卖断给河南农信社以减掉信贷规模,然后再从河南农信社逆回购买入票据,这样对银行来说既减掉了信贷规模,又腾出了信贷额度。”陈磊说。
陈磊说:“这对于农信联社来说也是个‘好买卖’,买进既增加了规模,‘正回购’又减掉了规模,还可从中赚取利差,双方需求都得到满足,这是前段时间最流行的操作方式。”
据记者了解,今年由于对信贷额度控制严格,银行信贷额度很少,因此,一些银行的票据部门与农信社的这种合作更加频繁。
其中,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是主要的需求主体,国有大行由于风险控制严格等原因,对于此类业务涉及比较少。
记者通过调查获悉,在内地其他一些农信社改革较为滞后的省份,也存在类似于河南省农信社这样违规票据转贴现操作的情况。
民间票据融资:重复贴现套取20倍资金
一些持票人不需要承兑汇票的全部资金,为减少利息支出而申请部分贴现,银行作为贴现人为了获得短期收益,放宽审查承兑汇票,不从资金安全性考虑,所以同意给予部分资金融通,而我国《票据法》不允许部分转让票据权利,即汇票金额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无效。
“周转灵活、收益稳定,加上票据期限较短,一般为2到4个月左右,最多不超过6个月,所以成为了各金融机构看好的‘黄金业务’。”陈磊说。
陈磊告诉记者,票据贴现的金额一般不太大,每笔贴现业务的资金规模有限,因此出现了“可以允许部分贴现”业务。
“一些持票人不需要承兑汇票的全部资金,为减少利息支出而申请部分贴现,银行作为贴现人为了获得短期收益,放宽审查承兑汇票,不从资金安全性考虑,所以同意给予部分资金融通。”陈磊说。
不过,陈磊也承认,“这是违反我国《票据法》的,我国《票据法》不允许部分转让票据权利,即汇票金额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无效。不过,如果持票人和银行之间有了协定或者协议,就可以确保‘部分贴现’业务畅通无阻。”
农村信用联社和商业银行在进行这种“痛快”合作的同时,也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票据融资”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提出了挑战。
“农信社买进票据再回购出去后,被操作的这部分票据相当于凭空消失了,这意味着这部分票据已不会再出现在央行对于‘票据融资’的统计中,因而央行的统计数据将有失于权威性和准确性。此外,其违规背后操作也存在着潜在风险。”陈磊说。
不仅如此,通过这种钻老的会计处理方式的漏洞,商业银行其实是将表内业务转入了表外,通过这种操作而存在的表外业务规模也非常巨大。
“监管部门此前也对农信联社该类业务禁止过,但并没有严格执行。”陈磊说。
陈磊告诉记者,由于对该类业务的特殊需求使得农信联社在中国票据市场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进而为大量的票据中介机构提供了生存空间,“这其中包括一些不规范的操作也令票据市场滋生了很多风险。”
“这其中就包括民间票据融资,其实这种融资方法更为隐秘。”陈磊说。
民间票据融资一般都是由在银行的关系人、中介人、企业三方组成,“而且利率也是非常的高。”陈磊说。
陈磊说,由中介人向需要贴现的企业收票据,转手给银行关系人,这些银行关系人一般可以和银行商定比较低的贴现利率,并能够负责资金迅速到账。
而中介人则在这场“游戏”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中介人就是中间人,银行和企业的桥梁,以吃回扣或者‘好处费’为主。”陈磊说。
就是在上述三方配合下,企业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多次开票、贴现,最终到手的资金达到保证金的20倍左右。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银行系统的统计数据显示的仅是贴现量,实际上,票据承兑量可能更大,因为还有一部分票据没有进入银行体系贴现。
而在民间,其一是在流转之中,二是被作为投资工具,中介人(如投资顾问公司、担保公司)从企业收票后,不急于出手,等有企业急需资金时,再找渠道进行贴现。“所以,民间票据市场相当发达。”陈磊告诉记者。
由于受“消减信贷规模票据业务”的影响,当前的票据市场利率正在持续走高。
6月19日,据中国票据网的最新显示,当前票据回购利率已达到6.5%左右,票据转贴利率则高达7.0%。
“据我熟悉的情况,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有些机构,所交易的票据利率应该比中国票据网上显示的数据要高,差不多逼近了历史位的最高点。”陈磊说。
名词解释
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