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3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3版            特别报道
 

2011年6月2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企更要做出榜样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玮英/文

央企更要做出榜样

国有经济是一个独特的经济成分,一直存在着广泛的争议。过去,有人说,国有企业是效率低下的代表,在竞争领域是无法生存的,国有企业迟早会被淘汰。近年来,关于“国有企业再定位”一直引来不小争议,认为国有企业只能存在于非竞争性领域,应该从盈利性、竞争性领域全面退出,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夕曾对这一问题作出回应。他指出,国有企业要有进有退,也应参与市场竞争,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公众公司改革将是国企和民企最终的发展方向。

据国资委网站数据显示,目前,中央企业共有120家。邵宁说,除了2家电网企业、3家电信企业、2家石油石化企业之外,其他企业都处于竞争性领域。

这样看来,中央企业有九成以上企业处于竞争性领域。

邵宁同时指出,即便是这7家企业,业务范围也有相当大的比重是竞争性领域。“这可能会给那些批评国企改革滞后或倒退的人以口实。”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特约研究员卢周来告诉记者说:“实话实说,我并不认为这个数据能够使国企目前所处的舆论环境有所改善。”

近些年来,学界与政界都有一种观点,认为国企应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像上海在“十一五”、“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中都提出,要加快国资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步伐,推进国资向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其他省份关于国企改革也都有类似表述。

通信行业市场近些年来分分合合,终于固化成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坦率地说,像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这样的市场,并不是纯粹竞争性市场,连垄断竞争都算不上。”卢周来解释说,在经济学层面算是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三家厂商占有几乎全部市场份额;任何一个厂商的行为都会对市场及其竞争对手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依我看,尽管三家企业之间有竞争性市场策略,但这三家企业算不上真正的竞争性企业”。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大背景下,国家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大公司大企业间的竞争。中央企业大都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处于行业的排头兵地位。

对于国有企业是否应该在竞争性领域存在。卢周来认为,比如煤炭、房地产和钢铁这些行业,如果其存在既遵守了市场一般规则,又有利于全社会福利改进,其存在就有意义。所以,学界对于国企应该持开放性态度,而不能因为有“国”字头就本能排斥。现在有人尽管没有明确提出国企应该全部民营化,但实际上是想推动国企改革往此道路上走。“因为一方面他们认为国企应该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另一方面又认为垄断性国企是造成诸如贫富分化、社会不公的根源,所以在他们眼中国企就不应该存在。”但是在卢周来看来,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像我国这样发展中以及转型期的社会主义大国,如果完全放弃国有经济与国有企业,国家将缺乏实现“超越式发展”的手段,政府将失去应对发展不平衡以及增长波动性工具,一切盈利性机会将更可能落入少数人手中。后果可能适得其反。

纵观历史,中国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十几年来改革与发展烈火的锤炼,可以说是发生了巨大变化。

但是,就目前情况看,与跨国公司相比,中央企业还有很大的差距。面对跨国公司的竞争,如果不具备国际一流的水平,就很难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更谈不上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竞争力。

作为“共和国的长子”,中央企业要站在国家战略层面和民族产业发展的高度,选择好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战略。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可以说是九死一生,1978年改革开放时中国没有一家可称为现代企业意义上的企业。而改革过程又历尽艰难险阻。但是通过改革开放后三个阶段的发展,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国国企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现代企业发展之路,并最终实现了国有企业集体崛起。这得益于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了党的建设,把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全心全意地依靠员工,建设和谐企业,创建“创新型企业”;解决了国企自身的历史包袱和社会遗留问题;提高了企业自身的能力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中央企业还需要继续改革。”卢周来直言,对于国企在竞争性领域存在他持积极态度,并不是掩盖甚至否定中央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应该承认,目前社会舆论对于国有企业、中央企业的一些负面看法是有道理的。

卢周来认为,与民营企业相比较,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在改革中有三点尤其要注意:第一,国有企业、中央企业更要“公平竞争”。正因为这些国有企业、中央企业是在竞争性领域,为了达到战胜甚至打败竞争对手目的,少数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可能会利用“特殊地位”,政府权力这只“看得见的手”可能会伸向市场“看不见的手”;这种现象必须要力戒。第二,国有企业、中央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必须接受更严格的约束与监督。一个私营企业,即使它处于垄断地位,企业主即使年收入一亿元,买了五辆跑车,天天泡在私人会所,而且这些“享受”最后也变成了消费者的“成本”,但因为它是私营企业,社会可能对这种现象不置一词。但国有企业存在的最终目标是更好实现全社会福利最大化,所以,社会无法接受国有企业管理层“高薪酬,高消费”。国有企业要想赢得全社会认可,也必须接受这一现实。第三,国有企业、中央企业更要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当前涉及到社会慈善、食品安全、物价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要为全社会各类企业做出榜样。

著名国情研究专家、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认为,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必然发展国有企业,作为后发国家,依靠私营企业很难赶上发达国家。在南北竞争的背景下,在西方国家独占、主导、垄断的前提下,你只能培养自己的500强航母,而不是摧毁它。我们自己的老国有企业可能因为老体制生锈了,你可以给它除锈,改革机制,卸掉包袱,让它向新型企业转变,但绝对不能把它变成私营企业。俄罗斯当年全部私有化,导致列宁称之为的“国家脊梁”的国有企业都没有了。中国则是“抓大放小”,保证了国家安全的完整性。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把国家脊梁真正培养起来。国企要科学发展,并打造新型国企,关键是要具有自主品牌,具有中国特色,走社会主义道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