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大集体改革深化
来源:中国企业报
厂办大集体改革深化
(上接第一版)
改制势在必行
此次改革,前提是产权改革,亏损企业要按照破产手续予以破产,而其他赢利企业,则会通过产权交易所等,使其成为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
虽然国家规定厂办大集体要脱离改制,那些与国企主业无关的资产可以剥离,成为独立的实体,但独立后,原主管国企也可以将他收购回来,不如现在就将其收购回来。
国企生产都有较长的产业链,某些环节企业会外包出去,有些国企就把这部分环节外包给厂办集体企业。以汽车为例,座套或者轮箍等零部件会由某个工厂生产,集体企业就承担其中轮箍或其他部件的生产。
当初为了扶持厂办大集体,已经将一部分重要业务外转给集体企业,集体企业成了主办单位的车间。虽然是互相独立的企业,但因国家相关政策的空白,也就默许了国企对厂办集体的这种支持,现在脱离反而不利于企业发展,并且脱离后回购成本可能会更高。
厂办大集体的发展关系社会各个层面。改革已经不仅是它本身的问题,也影响国企的发展。并且这些企业亏损严重,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保。
在厂办大集体最为集中的东北三省,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仅辽宁一省厂办大集体就超过1400户,亏损企业占七成以上,停产、半停产企业占一半以上。有调查显示,仅辽宁一省大集体改革成本需要一两百亿元,按原有方案,中央财政补助大约只占1/10左右,地方财政无力承担,对推进改革没有积极性。
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说,近年来国有企业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除此外,还要承担企业办社会、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等巨额费用,这已经影响企业发展。
近几年,不断有厂办大集体员工闹事,要求改善集体企业的状况,改善自己的处境。尤其是在国企发展越来越好的情况下,集体企业却没有改善,厂办大集体员工心理反差较大。对改变现实处境的愿望也较强烈。
周放生说他在十年前到各处调研,发现厂办企业处境艰难,员工收入很低,不停地呼吁进行改革,但他发现各地政府缺乏资金,并且这个问题牵扯到地方政府,中央企业,甚至是部队,不是一个部门能推动的,改革推动难度很大。
央企进行主辅分离等改革后得以迅速发展,但因厂办集体产权等各方面因素复杂,改革滞后,成为国企改革体制的“最后一块硬骨头”。2005年国务院就在东北进行了试点。包括东北地区的哈尔滨、长春、四平、白山四城市,中央企业中,中石化、攀钢集团、东方电气、葛洲坝集团等也进入试点名单。当时的思路是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但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资金缺位、改革难度大。现在面临的难度依然不小。
巨额资金缺口
改革除了企业发展方向即企业产权问题外,就是职工安置的问题。职工安置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职工的补偿,二是职工的社会保障,三是下岗职工再就业。仅安置职工就需千亿元以上资金。
据了解,绝大多数厂办大集体,都已亏损或破产。如鞍钢和本钢两家企业的重组中,集体企业就成为最大障碍,26万厂办大集体职工的去留,是最大问题。
“26万集体职工,每人每年1万元的支出,就是26亿元,对企业而言是个庞大的数字。这个成本让企业承担,对发展会造成重大影响。”
而除此之外,多数厂办大集体都存在欠缴职工保险等问题。周放生告诉记者,那些破产或亏损的企业员工,一直希望能够尽早改革,补缴上自己的保险,能够使老有所养。
原来在试点改革的补贴政策中,国家只承担10%左右的改革资金,大头压在地方政府。在东北三省,辽宁省地方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需284.1亿元资金,而中央财政最多可补助29.2亿元,资金压力非常大。吉林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资金需要100亿元以上,而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约占改革所需资金的10%—15%,改革尚有55亿元的资金缺口;黑龙江的改制资金缺口也有200亿元之多,地方政府缺乏资金,因此没有改革动力。
企业改革专家周放生告诉记者,改革进展是否顺利关键是看地方政府的决心。以前地方政府以缺乏配套资金为由拒绝改革,现在由国家和央企出资高达80%,甚至央企拿资产来补贴厂办集体,地方政府欠缺资金的理由不成立了,只能看其主观愿望了,并且这些厂办集体都在地方工商局注册,是地方企业,地方政府也是管理主体。如果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改革将会非常顺利。
国办规定,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对地方国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50%;对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100%;对中央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将根据企业效益等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时间表
国务院办公厅在最近发布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文中,不但表明坚决要改,同时对厂办集体企业的改制划定了时间表。
廖明副秘书长告诉记者,厂办大集体情况千差万别,改革不可用统一的形式,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东方石化一度有2/3以上的职工下岗,以他目前处于赢利的状况下,想解决职工的社保都需要多年发展,更何况那些亏损或破产的企业。国家提高补贴比例,解决了根本问题。
“这次中央真是下了决心了,不但规定时间表,还提高下拨资金比例,并且对提早完成的企业进行奖励。这些是对以往政策的重要调整。应当会有比较显著的效果,对以后类似问题改革提供一个重要的经验。”周放生告诉记者。
国办最近下发的细则中规定对厂办大集体改革进度快、实施效果好的城市,中央财政将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提高对地方国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的补助比例。在2011年底前完成改革的,中央财政补助80%;2012年底前完成改革的,中央财政补助70%;2013年底前完成改革的,中央财政补助60%;2014年及以后完成改革的不予奖励。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继成认为,厂办大集体产权复杂,主要是存在出资方不清、与主办国企资金往来不清等情况。有的厂办大集体是主办单位出资,有的是职工自己出资,有些虽然主管国企没有出资,但提供厂房与设备,也是一种变相出资。在后续发展中,也存在主办国企从大集体抽调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抽回资本金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厂办大集体和主管单位将职代会作为监管机构,作为改革的监督方发挥作用。职代会人员对本厂员工较为熟悉,能有效杜绝骗取利益的人员,避免自己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