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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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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新风向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版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志豹/文

外商投资新风向

近日,作为金辉集团旗下最高级别的地产项目,占地约3200亩的淮安半岛别墅区开始接受预约销售。已经投资并开发淮安半岛别墅区的金辉集团其实是幸运地搭上了一趟末班车,因为从今年6月份以后,包括金辉集团在内的外资企业将被明确禁止在中国进行别墅的投资与运营。

在酝酿了一年的时间之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本月初由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其中,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中,新增“别墅的建设、经营”一项,原先则属于“限制”类别。

分析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跟2007年修订版相比,征求意见稿发生了不少的变化,有进有出,宽严相济。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发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去年4月份透露的修订内容得到了体现: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

记者了解到,此次意见征求截止到4月底,而按照一般的流程,正式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预计最早将在6月份出台。宽严相济

最为引人注意的是,与2007年修订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征求意见稿在鼓励类当中增加了许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项目。

在金属制品业当中,征求意见稿增加了航空、航天、汽车及环保型材料研发与制造,在专用设备制造业当中,增加了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

不过,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及汽车研发机构建设,没有继续出现在征求意见稿的鼓励类当中。

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意见稿增加了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在通信设备制造业中,增加了基于PI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监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及制造;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中,增加了再生水厂建设、运营以及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运营。

除了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外,现代服务业也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大类中,征求意见稿新增加了三个鼓励项目,即创业投资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会计、审计(限于合作、合伙)以及科技和环保等信息咨询服务。同时,教育和医疗这两大公共服务领域对外资的开放程度扩大。

在进一步放开诸多领域投资的同时,目录也新增加了禁止项目。比如,备受业界关注的“别墅的建设、经营”出现在了禁止类当中。“在国内对别墅用地整体限制的宏观调控背景下,禁止外资投资别墅项目的规定是理所应当的。”中信建投房地产行业分析师陈莹对本报记者表示。

由于外商投资别墅的份额在国内份额占比并不高,陈莹认为,对外资投资别墅项目的禁令不会造成房地产行业的波动。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禁止外商建设和经营别墅可能更大程度上出于保护耕地、节约土地资源的考虑,毕竟别墅对土地资源的浪费会更大一些。

与金辉集团同样搭上末班车的还有新加坡外商独资的南京元立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开发建设的百美山庄一期正对外出售,“禁令不会影响该公司的百美山庄项目的后续开发。”陈莹还表示,对于已经投资与开发的外商别墅项目并不在禁令限制之内。互利双赢

为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中国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重要文件,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次颁布实施。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和需要,到现在已经修订了四次,这次修订是第五次,每次修订都把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的范围和优化外资结构作为重点。“每一次修订都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引导外商投资的方向。”经济界人士指出,这次修订除了在鼓励类要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外,也要根据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对外商投资提出一个指导性的建议,有针对性、导向性地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领域进行相应的调整。“只有更好地适应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外商投资的收益和效益才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对外经贸大学中国开放型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何伟文对本报记者表示,简单来说,此次修订既注重外商投资对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又兼顾外商投资的效益。

据商务部数据,“十一五”期间我国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逾4200亿美元,为“十五”的1.5倍左右,去年中国非金融领域实际吸收外资更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同比增长17.4%。今年1月至2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78.23亿美元,同比增长27.09%,中国吸收外资势头良好。

何伟文告诉本报记者,中国消费市场的巨大增长潜力成为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利器,同时成本、政策优惠方面的优势也将引导外商区位的投资更多地转向中西部地区。

另外,记者获悉,国家将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情况,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该补充修订稿将增加劳动密集型项目条目,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据悉,2010年全年,西部地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58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0.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3%和26.9%。但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国的比重仍然不高,只有8.5%。链接

2010年4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吸收外资做出了具体部署。《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积极稳妥地推进服务业开放,落实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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