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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企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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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主任熊烈锁律师向记者介绍说,要断定企业是否为垄断性的协议涨价,要符合三个条件,首先是同行业的企业之间已经发生真实的涨价行为;其次是这几家企业是同时涨价,并且涨价幅度差不多;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涉嫌涨价的企业必须是事先沟通好的,是通过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方式事先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另外,《反垄断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对市场价格做出了明确规定。”熊烈锁律师说。
而因为日化行业的激烈竞争,企业之间也很难形成价格同盟,大家都是竞争对手,给予消费者的可选择范围也很大。如果按照这些条件来衡量此次事件的话,日化企业的涨价就很难指证属于价格同盟的共同涨价。
“如果涉嫌串通涨价的话,我们必须要有证据才能证明。串通涨价必须要有相关的电子邮件、会议记录等等,如果是预谋涨价的话,有这些证据才能证明。”熊烈锁律师介绍说,“相关的机关有权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比如这次发改委就介入到事件的调查当中,发改委有权查阅企业的相关文件,如果有价格违法行为,自然会按照行政处罚规定来处理。”
“普通消费者可以怀疑,但是没有搜集证据能力,还是要由有权威的部门去调查,强加给他一个猜疑是不行的。要调查搜集证据,然后再根据法律来采取措施,规范的市场经济社会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赵旭说。发改委介入调查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日化用品企业的联合涨价,国家发改委表示,对此事高度关注,已约谈了相关企业,将派出调查组赴有关企业进行调查。国家发改委表示,洗涤用品是群众生活必需品,其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群众的生活,各类企业要加强社会责任,不得随意搭车涨价,更不许串通涨价。
此次国家发改委约谈的企业中,不仅包括各类日化用品企业,还包括占国内方便面市场最大份额的康师傅公司。之前,康师傅公司宣布,在调整“袋装面”之后,计划于4月1日上调容器面价格,将“开心桶”的零售价格由3.5元上调为4.0元。
就在国家发改委介入调查之后,3月30日,康师傅公司表示,将暂缓4月1日调整容器面价格。康师傅副总裁刘乾宗面对媒体时表示,基于兼顾消费者利益、产品美味实惠安全及竞争态势,康师傅决定自行吸收涨价的压力,暂缓容器面的价格调整方案。
就在康师傅公司做出回应之时,立白集团也做出回应,表示确实有些产品价格有所调整,但涉及的只是洗洁精的两个低端品种,价格调整后大概在三块多钱,仍然算是立白洗洁精里最便宜的产品。而截至目前,联合利华、宝洁等日用消费品企业还没有对媒体做出类似回应。